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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项目建设期限
2021年1月-2022年10月
支持标准
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情况确实特殊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各类项目最高支持标准分别为:
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1000万元/个(区县);
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1000万元/个;
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500万元/个;
新建或改造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项目200万元/个,
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50万元/个;
特色农产品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加工处理设施、产地仓建设项目200万元/个,
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备建设项目40万元/个,
公益性农贸市场(菜市场)新建或改造项目50万元/个,
智慧菜场建设项目40万元/个,
拓展连锁经营网点项目100万元/个。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均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支持跨区域联动项目建设,对在本地有符合要求项目的外地注册法人,以及在周边地区建设符合要求项目的本地注册法人,可在本地申报项目。
 2.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符合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同类资金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重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优先支持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可给予优先考虑:
1.围绕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产品实施的供应链建设项目。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重点帮扶乡镇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项目。
3.国家、市或区县认定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
4.与农村电商结合紧密且效果明显的项目。
5.2019-2020年农商互联、2021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项目实施较好、成效明显的区县或企业。
支持方向
(一)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
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县聚焦本地1-2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推进1-2条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农产品上下游供应链资源,积极发展产加销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农产品供应链提质降本增效。
1.补齐产后商品化处理短板。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在产地、园区或基地建设(或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冷库、仓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分级、包装、质检、冷藏等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2.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冷链物流分拨中心、具有冷链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推动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推广农产品产地预冷技术。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化。
3.拓展直销网点。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设立直销网点,发展直供直销、网订店取、连锁配送等模式,形成以农批对接为主体、农超对接为方向、直销直供为补充、线上交易为探索的多种产销衔接流通格局。
4.加强供应链主体培育。围绕确定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大力培育和引进种养、加工、流通一体化的供应链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发挥骨干带动作用,优化农产品供应链领域分工,实现集约协作发展。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和标准化发展。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产品生产主体、农户之间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链主”企业采取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供应链内其它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农资、购销等多种服务,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
立足重庆山地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培育壮大发展基础好、市场覆盖面广、辐射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的跨区域农产品供应链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直采直供基地和订单农业,建设产地仓或产地集配中心,建设预冷、保鲜贮藏等设施,以直营、加盟等方式开设农产品连锁经营销售网点,不断提高重庆特色优势农产品集中经营度,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农批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提升重点区域性农批市场公益功能。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的通知》(商办建函〔2015〕693号)要求,完善公共加工配送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公益功能。
(四)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1.推动建立规模适度的预冷及低温初加工、保鲜贮藏等设施,推进流通型、移动性、共享型冷链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节能型冷藏设施。
2.推动完善冷链加工服务功能。引导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生鲜电商集配中心,不断增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3.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鼓励使用标准化叉车、地牛、货架等装备,推广使用可循环标准化托盘及周转箱,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五)产地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1.推动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建设。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建设规模适度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设施和产地中转仓库,配备清洗、烘干、分级、分拣、包装、冷链等设备。推动现有产地集配中心、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用房和产地中转库改造,提高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2.开展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试点。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因地制宜采购和使用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加工设施,推进移动共享服务试点。
(六)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项目。
1.推动农产品零售市场标准化改造。重点推动农贸市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市场按标准开展基础设施改造,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提高便民惠民服务能力。
2.推动智慧菜市场建设。鼓励城区标准化菜市场推进智慧化升级改造,提高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3.拓展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产品连锁经销企业以直营、加盟等方式,开设农产品连锁经营销售网点,提高农产品零售网点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