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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20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0-04-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重点推荐成长前景较好的龙头企业、设有研发机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优先列入高成长培育企业。鼓励高成长培育企业增产增效,省市区各级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向高成长培育企业倾斜。
主要申报条件
列入培育对象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厦门市内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制造业企业,未来能立足于厦门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效益质量突出、发展预期良好,不含成长性差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企业。
(二)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持续较快发展能力。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0%以上,2020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15%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税收能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有一定的创新投入。
(三)企业具备支撑未来成长和扩张的核心要素,包括:主要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研发机构或研发队伍,拥有产品专利、关键核心技术,已实施或拟实施项目投资、技术创新、兼并重组、开拓市场等扩张措施。
支持方式
鼓励高成长培育企业增产增效,省市区各级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向高成长培育企业倾斜,企业建设投资项目参照省重点工业项目管理。强化运行监测协调,在融资服务、煤炭供应、电力调度、油品调用、运输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发挥“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区问题会办、分级协调机制,保障企业高速发展。
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新增高成长培育企业申报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填写《福建省高成长培育企业申报表》,报送所在各区工(科)信局或火炬管委会经发处。各区工(科)信局及火炬管委会经发处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汇总筛选,正式行文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复审后,报送省工信厅。重点推荐成长前景较好的龙头企业、设有研发机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优先列入高成长培育企业。
 
(二)已列入2019年培育名单的企业:
填报《福建省存量高成长培育企业发展情况表》,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10%以上的企业,滚动进入2020年度培育企业名单,剔除成长性下降以及停产、注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