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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软件企业用电电价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厦门市软件园区内的软件企业或园区外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参照执行我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企业电价扶持政策。
主要申报条件
(一)软件园区内的软件企业 
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及生产基地在厦门软件园区,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软件企业(含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同)。
 
(二)软件园区外的软件企业 
申报对象:软件园区外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软件企业。
支持方式及金额

参照执行我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企业电价扶持政策。

申报材料
(一)软件园区内的软件企业
申报材料。《软件企业享受用电政策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软件园区外的软件企业
申报材料。《软件企业享受用电政策申报表》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2份、pdf电子版)及word版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包括软件产品收入、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
申报时间
首批截止时间:4月20日
今年起至2020年12月31日,请软件园管委会每月20日前将新增的享受用电扶持政策的软件企业名单报送市经信局;园区外企业每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软件协会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