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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资金申报

发布时间:2019-11-0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摘要
面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对满足条件的企业骨干人才和重点储备人才提供补助,统一由企业人事部门组织办理。
主要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1. 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 已完成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备案;
4. 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二)人才条件
1. 骨干人才 
(1)时间:2018年2月1日政策发布之日后,首次来厦就业的为新引进人才;此前已在厦就业的为存量人才; 
(2)职务: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3)年薪:年薪达到社平工资3倍及以上,且未获评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评选的高层次人才
(4)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专业毕业(见附件2),或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2. 重点储备人才条件:
(1)时间:2018年2月1日-11月25日,凭“就业报到证”来厦报到就业,就业时间以人社局报到登记的时间为准;
(2)年龄:来厦就业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详见《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
(4)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专业毕业(见附件2),或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支持方式及金额
(一)骨干人才
 
(二)重点储备人才
申报材料
一、统计数据填报
1. 厦门市工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数据直报系统”入口:一是厦门市工信局→网上办事→业务系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统计数据直报系统;二是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软件产业统计→统计数据直报系统。企业注册请联系市软件行业协会。
2. 厦门市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入口:厦门市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由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的软件企业填报。
 
二、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经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2. 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上载到系统。
电子版的文件名要包含企业名称和文件内容简称,如“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人才信息汇总表”,可简称为“易联众软件人才信息汇总表”。
 
三、书面材料提交
1. 书面材料按照纸皮胶装,一式两份。
2. 企业申报多项人才奖励的,企业材料只提供一次,人才相关材料按需要提交。
3. 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楚(尽量采用双面打印或双面复印),每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4.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相关原件按要求提供,以备核对。
 
申报材料如下:
(一)企业材料
1. 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取得资质的要提供)。 
2. 厦门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填报情况: 
(1)厦门市工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数据直报”系统上,企业主要指标月报表截图; 
(2)厦门市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上,企业主要指标月报表截图(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提供)。 
3. 软件人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二)具体项目材料
1. 骨干人才材料: 
(1)时间证明:自主申明,不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首次来厦就业时间以个税(或社保)缴交记录为准,通过内部协查确认; 
(2)职务证明: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职务(或岗位)须明确为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 
(3)年薪证明:人才2018年度在厦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一份; 
(4)专业证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专业毕业证(空白处注明学历认证报告在线验证码)复印件一份,或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一份,或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软考证书查询截图一份。
2. 重点储备人才材料: 
(1)时间证明:自主申明,不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就业时间以人社局报到登记的时间为准,通过内部协查获得); 
(2)毕业证明:毕业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注明学历认证报告在线验证码),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复印件一份,或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软考证书查询截图一份; 
(3)合同证明: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