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盐田区资助项目 >

盐田区开展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经营资质申请初审受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资格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申请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盐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二)近 3 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走私油品等违法行为。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四)拥有或租赁符合相关技术和安全条件的单船载重吨位不小于1000吨的双底双壳供应燃油船舶至少 1 艘。如采用租赁方式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 3 年。
(五)拥有或租赁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满足海关监管要求、库容不低于 1 万立方米,且具备接卸和转运保税油的配套设施的油罐。如采用租赁方式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 3 年。
二、申请资料
申请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资格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四)有关供应船舶须提交《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资格申请企业供应船舶情况表》及以下资料:
1.《船舶国籍证书》;
2.《船舶所有权证书》;
3.《船舶检验证书》;
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5.如供应船舶为租赁方式的,须提交租赁合同。
(五)有关油库须提交《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资格申请企业油库情况表》及以下资料:
1.油库企业的《营业执照》;
2.如油库采用租赁方式的,须提交租赁合同。
(六)《船舶港口服务单位备案表》;
(七)申请企业和其投资主体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环境污染,以及走私油品等情况的说明;
(八)未来 3 年保税燃料油销售商业计划书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税油来源、保税油品仓储物流规划、销售对象、资金能力、运营能力、风险防控保障、计划加注量等);
(九)安装质量流量计承诺书;
(十)申请企业近半年社保缴纳记录表;
(十一)申请企业近三年企业出具的正式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公司在深纳税情况证明(地税、国税等);
(十二)申请企业认为能够证明企业实力,和所开展业务能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资料要求
(一)申请企业可到深圳市盐田区政府领取《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资格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资料第二、三、六项资料,须提交原件和加盖申请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份,验核无误后原件退回企业。
(三)第一、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资料,须加盖申请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申请企业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汇编成册,一式六份,纸张大小为A4规格,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