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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盐田区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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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辖区内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于上一年度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向辖区企业单 笔贷款收取担保费率不超过百分之一点五的贷款担保业务,按 照上述担保业务年度实际发生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给予扶 持。获得资助的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不受注册登记地限制,每家 机构每年扶持不超过一百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属于合作融资担保机构(首批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分别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所涉及的贷款担保业务为:上一年度合作融资担保 机构向辖区企业单笔贷款收取担保费率不超过百分之一点五的 贷款担保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服务项目)》;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担保业务明细表(包含以下内容:序号、担保对象、担保人、担保额、放款单位、放款时间、贷款存续的天数、担保费率、收取的担保费用);
(四)所涉及贷款担保业务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五)担保费收款凭证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在盐田区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及计划报告;
(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