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盐田区资助项目 >

盐田区鼓励辖区线下实体经营的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鼓励辖区线下实体经营的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上一年度企业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通线上销售业务的,对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一亿元、三亿元、十亿元(及以上)的给予扶持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鼓励辖区线下实体经营的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上一年度企业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通线上销售业务的,对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一亿元、三亿元、十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十万元、三十万元、五十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具有线下实体经营门店或工厂;
(三)上一年度企业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通线上销售业务,且年线上零售交易额首次达到一亿元、三亿元、十亿元(及以上);
(四)每家企业针对该项政策仅可申请一次资金扶持。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鼓励辖区线下实体经营的企业拓展电子商务市场项目)》;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企业自建网络销售平台的需提供平台规划及运营手册;企业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的需提供合作电子协议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12月份的财务状况表(无月报的可提供年报)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下载电子版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电商交易平台上上一年度零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八)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九)企业自建网络销售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正式开通线上销售业务的时间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十)网站简介(含网站链接)与网站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线下实体经营证明材料(门店或工厂内外照片等);
(十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项目受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度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受理一次,2020年下半年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项目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