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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支持市级重点项目配套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在2019年以来获得深圳市工业强基项目、市级工业互联网和两化融合项目、深圳市工业设计项目的企业予以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在2019年以来获得深圳市工业强基项目资助,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和两化融合项目资助,获得深圳市工业设计项目扶持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给予扶持。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单位已获得深圳市工业强基项目资助;
(2)申报单位已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项目扶持;
(3)申报单位已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
(4)申报单位已获得深圳市工业设计项目扶持。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支持市级重点项目配套)》;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请工业强基项目资助的需提供在获得深圳市工业强基项目资助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六)申请工业互联网资助的需提供在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项目资助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七)申请两化融合资助的需提供在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八)申请工业设计项目资助的需提供在获得深圳市工业设计项目扶持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项目受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度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受理一次,2020年下半年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项目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