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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支持辖区企业创造版权成果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3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2019年以来获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登记证书的企业予以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2019年以来获得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广东省版权局颁发登记证书的辖区企业,每件证书给予二百元登记费用的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扶持金额不超过二十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单位申请扶持的版权需为用于生产制造的版权。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支持辖区企业创造版权成果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版权成果照片、登记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项目受理时间
原则上每年度上半年、下半年各集中受理一次,2020年下半年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项目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二)项目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