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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梧桐凤凰”认定-D类人才

发布时间:2020-06-1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梧桐凤凰”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任期已满人员再次申报人才认定时,以最近一个任期内及期满之后担任的职务、取得的业绩成果等为申报依据。
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D类人才,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

D类人才:辖区认定的成长型人才,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者: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
(一)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1完成人; 
2.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1完成人; 
3.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1完成人; 
4.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前3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5.省、部科学技术三等奖;省、部技术发明奖三等奖;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6.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7.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8.深圳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第2、3名。 
(二)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主要参加人员前6名),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主要参加人员前6名),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课题组(主要参加人员前6名),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课题、子课题(主要参加人员前6名),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6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8.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市技术中心副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市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每项仅可申报1人); 
9.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 
10.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主导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三)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前3名,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四)近5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课题核心成员前3名,且课题通过验收。 
(五)近5年,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主要成员(限一次性申报8人)。 
(六)近5年,入选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主要成员(限一次性申报8人)。 
(七)近5年,获广东省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的团队核心成员(主要参加人员前8名)。 
(八)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2篇;
(九)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且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十)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发明人,在我区国家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者。
(十一)两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备注:以授权书或证书为准)
(十二)近5年,曾任或现任国家十三五计划、十二五计划各个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每个课题限5人)、课题任务或合作单位负责人(每个项目合作法人限报1人)、及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备注:需要在官方盖章的立项书、结题报告明确标出。)
(十三)近5年,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国际国内科技重大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成果显著,并结题者。(备注:经费不包括单位自筹;每项限报3人)
(十四)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发改委项目中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计划的参与人(前3),项目课题或合作单位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备注:需要官方盖章的立项书、结题报告;每个项目仅1人。)
(十五)在国际知名或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任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并全职引进盐田者。(备注:上交大或泰晤士排行榜中全球高校世界200强;或领域内单科前50的科研机构;需要正式聘书或聘函) 
(十六)符合深圳战略新兴领域产业方向,依托深圳独立法人单位完成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前3)。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属世界公认的重大技术突破的创新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2)技术形成的产品推向市场后两年内商业价值超过2千万;(备注:世界公认:获得国际国内奖项、国际专利、发表国际一流杂志文章。商业价值:包括市场销售额(财务报表)、第三方评价估值报告等。证明材料:以立项书、结题文件、合同和财务报告为准。)
【人文社会科学、文化艺术、体育领域】
(一)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或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 
2.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前3名; 
3.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前3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二等奖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4.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前3名; 
5.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二、三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二)担任过大陆或港澳一流乐团声部副首席演奏员。 
(三)近5年,获得过国际一类艺术比赛三等奖或国际二类艺术比赛二等奖。
(四)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9至12名次运动员。
(五)近5年,经国家、广东省确认由深圳市输送并代表国家参赛,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个人项目第9至16名次的现役运动员。
(六)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第4至8名次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亚、季军(成绩为近5年取得)的主教练员。
(七)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3至6名的主教练员,省运动会的金牌获得者。
(八)近5年,获得省、市(副省级)相当于深圳市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的荣誉称号、奖项、职务及有关资格条件的区属文体系统人员。
(九)近5年,获得并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区文体系统人员。
(十)近5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课题核心成员(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课题通过验收。
【金融服务领域】
(一)近5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行业排名前3名,研究小组前2名。 
(二)近5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
(三)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15%的非高管人员或前15%-30%的人员。 
(四)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在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深圳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第一分支机构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3年以上者。 
(五)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在深保险业从事精算专业工作3年以上者。
(六)近5年,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企业组、团队组前6名,且在我区落户的企业或创业团队获奖项目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每个单位限认定1人)。 
(七)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2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资金、且在深圳注册不超过8年的非上市创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者(每单位限报1人)。 
(八)获得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30万元以上奖励的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级别人员或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创新科研团队(载体)的技术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
(九)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三等资助项目的项目申请人。
(十)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辖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
【综合类领域】
(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博士后工作站出站留盐田和来盐田区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需要认定的其他人才。

深圳市盐田区“梧桐凤凰”认定-D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