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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申报条件、材料、资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2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申请内容
对事前经区投资推广服务中心备案的,入驻大百汇园区且从事生命健康产业以及经认定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企业首三年给予房租补贴。
二、资助标准
支持强度:(一)对重点引进企业给予第一年60元/月/平方米,第二年55元/月/平方米,第三年5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重点引进企业应符合:对盐田区年财政贡献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为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团队、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的;经区政府认定的通过深圳市“孔雀团队”第一轮专家评审但未立项的项目、第三方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经区政府批准引进的重点项目。 
(二)对一般企业给予第一年30元/月/平方米,第二年25元/月/平方米,第三年20元/月/平方米的租金补贴。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三、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在盐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入驻大百汇园区且从事生命健康产业以及经认定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较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三)申报单位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后,可进行申请;
(四)需经区政府认定的项目,提交相关部门的认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单位事前已向区投资推广服务中心提交了园区入驻企业备案资料(登录“深圳盐田政府在线”下载《大百汇生命健康产业园入驻企业备案表》,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材料
(一)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六)加盖公章的租金支付明细表(含月份、金额<元><以发票为准>、发票编号、开票日期、发票在本材料中对应的页码)原件;
(七)相关票据(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回单)复印件(验原件),按照明细表填写顺序排列;
(八)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录深圳信用网打印并盖章);
(九)申请重点引进企业房租补贴的,还需提交:
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2.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及团队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或深圳市“孔雀团队”的相关证明文件;
3.通过深圳市“孔雀团队”第一轮专家评审但未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
4.经区科创局认定为第三方公共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5.其他经区政府批准引进的证明文件。
上述第1、2、3、4、5项材料只需要提交其中一项。
(十)区工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编制封面及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五、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被列入深圳市及盐田区失信“黑名单”的;
(二)在享受盐田区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的劳资纠纷的;
(四)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处罚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或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定判决的;
(六)涉嫌刑事犯罪的;
(七)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或者企业年报申报的;
(八)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转租、转售、抵押、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等不按租售合同约定使用办公用房的;
(九)未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盐田区的;
(十)入驻期间注册地迁离盐田区的;
(十一)经营异常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