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帮助企业了解坪山区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的流程,现印发《坪山区商务局2025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请认真对照依据文件,规范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备案指南
2.承诺函
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2025年10月9日
项目一:第九条 【支持商业品牌发展】
(二)支持商业品牌活动
2.对参与区级促消费活动的商业综合体,集中运营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的,经区商务局备案,按实际活动投入费用的30%给予资助,单个商业综合体运营机构年度最高资助15万元。
一、备案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坪府办规〔2023〕3号中规定,对商业品牌活动给予支持。
二、备案对象
符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坪府办规〔2023〕3号等要求,2024年起参与坪山区级促消费活动的商业综合体,由商业综合体运营单位进行申请备案。
三、备案条件
集中运营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参与区级促消费活动。
四、备案材料
1. 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简介(开业时间、运营主体名称、集中运营面积等);
2. 参与区级促消费活动的策划执行方案;
3. 集中运营面积等相关佐证材料;
4. 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5. 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申请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由核实人签名、单位盖章并签署日期。
五、受理部门
坪山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六、备案程序
(一)报送。申请单位对各项条件、材料进行审核,单位盖章后报送坪山区商务局。
(二)审核。坪山区商务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三)备案。经坪山区商务局核准后符合备案条件,坪山区商务局出具备案意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七、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
项目二:第十五条【支持专业会议和赛事发展】
对在坪山区举办符合市“20+8”产业方向的会议或赛事,按以下标准给予承办单位资助:
1.对国际性、全国性的会议或赛事,经区商务局备案,按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的50%,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5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2.对符合重要嘉宾出席标准的会议或赛事,经区商务局备案,按实际场地租赁费用和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的50%,给予承办单位资助。重要嘉宾出席3人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8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16万元;重要嘉宾出席5人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20万元;重要嘉宾出席10人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50万元资助,其中广告费用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一、备案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坪府办规〔2023〕3号中规定,对在坪山举办的,符合市“20+8”产业方向的,国际性、全国性会议或赛事及符合重要嘉宾出席标准的会议或赛事给予支持。
二、备案对象
符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坪府办规〔2023〕3号等要求,2024年度,在坪山举办的,符合市“20+8”产业方向的,国际性、全国性会议或赛事及符合重要嘉宾出席标准的会议或赛事,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其进行备案。
三、备案条件(国际性会议/赛事同时满足(一)、(二),全国性会议/赛事同时满足(一)、(三),符合重要嘉宾出席标准的会议/赛事同时满足(一)、(四))
(一)2024年度在坪山区举办的会议或赛事。
(二)国际性会议须为经市外事局备案的、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三)全国性会议主办单位须为国家级协会、学会及其分会。
(四)重要嘉宾包括国家部委司局级以上现任政府官员;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世界500强中国区副总裁以上人员;中国100强企业副总裁以上人员。
四、备案材料
(一)会议/赛事活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背景、意义、组织架构、时间、地点、规模、议程、出席嘉宾及领导、效果;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简介;
(三)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市外事办备案批复复印件(国际性会议需提供);
(五)主办单位出具的举办通知或承办证明(全国性会议需提供);
(六)重要嘉宾清单(含姓名、职称/职位)及现场出席照片,世界500强、中国100强重要嘉宾另需提供相关职务证明文件(符合重要嘉宾出席标准的会议或赛事需提供);
(七)会议/赛事现场相关照片(A4纸彩色打印,并注明照片内容);
(八)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九)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附上目录页并按顺序装订,申请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由核实人签名、单位盖章并签署日期。
五、受理部门
坪山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六、备案程序
(一)报送。申请单位对各项条件、材料进行审核,单位盖章后报送坪山区商务局。
(二)审核。坪山区商务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三)备案。经坪山区商务局核准后符合备案条件,坪山区商务局出具备案意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七、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
项目三:第十八条 【支持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
(一)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在坪山综保区建设服务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保税存储、检测维修、通关查验等专业服务,上年度购置软硬件设施及装修费用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经区商务局备案,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平台建设主体最高300万元资助。
一、备案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深坪府办规〔2023〕3号中规定,对获得经区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内建设服务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能源汽车等给予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
二、备案对象
对在深圳坪山综合保税区内建设服务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保税存储、检测维修、通关查验等专业服务的企业。
三、备案条件
(一)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
(二)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可为企业提供保税存储、检测维修、通关查验等专业服务;
(三)平台有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有科学合理的运营机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四)平台上年度购置软硬件设施及装修费用投入100万元以上;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对外提供服务项目的3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
(六)具备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必须在满足政策服务功能要求的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空间匹配、业务模式搭建、法律法规指导、政策咨询、财税、质量、标准、管理、国际化交流合作、政府相关审批指引等公共服务;
(七)具备自主信息化管理能力,且可以为监管部门或者政府产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产业数据参考;
(八)申请单位不存在坪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备案材料
(一)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二)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承诺函》);
(三)公司营业执照;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资料(提交“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或者深圳市个人公共信用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样式;
(五)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信用网打印);
(六)平台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
(七)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
(八)平台上年度购置软硬件设施及装修投入证明材料(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年份、购买凭证、合同等信息);
(九)上年度纳税证明(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打印);
(十)平台对外公开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
(十一)平台已开展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方案、协议、现场服务照片等材料);
(十二)平台自主开发信息化系统证明材料(系统开发合同和系统主要界面截图等材料);
(十三)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申请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由核实人签名、单位盖章并签署日期。
五、受理部门
坪山区商务局(综合保税和外贸外资科)
六、备案程序
(一)报送。申请单位对各项条件、材料进行审核,单位盖章后报送坪山区商务局。
(二)审核。坪山区商务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三)备案。经坪山区商务局核准后符合备案条件,坪山区商务局出具备案意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七、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
项目四:第二十一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一)对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举办的新品全球发布活动、大型供应商合作交流会等活动,经区商务局备案,对实际发生的场地费用、住宿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200万元。
一、备案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规定,对产值10亿元以上在坪山举办新品全球发布活动、大型供应商合作交流会的坪山区企业给予支持。
二、备案对象
符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等要求,2024年度,产值10亿以上坪山区企业在坪山举办的新品首次全球发布活动、大型供应商合作交流会由举办企业进行备案。
三、备案条件(新品全球发布活动同时满足(一)、(二)、(三),大型供应商交流会同时满足(一)、(二)、(四))
(一)备案企业需是注册地在坪山区且2024年产值10亿以上的辖区工业企业;
(二)2024年度在坪山区举办的新品全球发布活动/大型供应商交流会。
(三)新品全球发布活动需是全球首次发布。
(四)大型供应商合作交流会需有20家以上供应商参加,且大型供应商占比60%以上,大型供应商包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上市公司。
四、备案材料
(一)主办企业简介,含2024年产值;
(二)主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
(三)新品全球发布活动/大型供应商交流会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背景、意义、组织架构、时间、地点、规模、议程、发布产品介绍(仅新品全球发布活动提供)、效果;
(四)供应商参会清单(大型供应商合作交流会需提供,模板见附件);
(五)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活动现场相关照片(A4纸彩色打印,并注明照片内容);
(七)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八)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附上目录页并按顺序装订,申请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由核实人签名、单位盖章并签署日期。
五、受理部门
坪山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六、备案程序
(一)报送。申请单位对各项条件、材料进行审核,单位盖章后报送坪山区商务局。
(二)审核。坪山区商务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三)备案。经坪山区商务局核准后符合备案条件,坪山区商务局出具备案意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七、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
项目五:第二十一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二)对参加坪山区政府组织的经贸活动和展会的企业,经区商务局备案,对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50万元。
一、备案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规定,对参加坪山区政府组织的经贸活动、展会的坪山区企业给予支持。
二、备案对象
符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等要求,2024年度,坪山区政府组织且符合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经贸活动和展会,由具体承办活动和展会的区级职能部门通过正式函件进行备案。
三、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一)2024年度以区政府名义主办或承办的经贸活动和展会;
(二)经贸活动和展会主题符合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
四、备案材料
(一)正式备案函件;
(二)以区政府名义组织经贸活动/展会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坪山区参加企业清单(以表格形式提供),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
(四)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五)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附上目录页并按顺序装订,申请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由核实人签名、单位盖章并签署日期。
五、受理部门
坪山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六、备案程序
(一)报送。申请单位对各项条件、材料进行审核,单位盖章后报送坪山区商务局。
(二)审核。坪山区商务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三)备案。经坪山区商务局核准后符合备案条件,坪山区商务局出具备案意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七、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
项目六:第二十一条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三)对参加坪山区重点支持的境外展览的企业,经区商务局备案,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运输费的50%,给予单个企业年度最高30万元资助。
一、备案依据
《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中规定,对参加坪山重点支持的境外展览的坪山区企业给予支持。
二、备案对象
符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等要求,2024年度坪山区企业参加坪山区重点支持的境外展览,由参展企业进行备案。
三、备案条件(同时满足)
(一)备案企业需是注册地在坪山区的企业;
(二)2024年度备案企业参加的境外展览;
(二)境外展览需在坪山区发布的2024年度重点支持境外展览清单中。
四、备案材料
(一)2024年度已参加的境外展览清单(模板见附件)
(二)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
(三)参展合同复印件(如无合同,需提供展会分配通知书或付款通知书,若外文版需翻译成中文);
(四)展会现场相关照片(A4纸彩色打印,并注明照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展位、展品等照片);
(五)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六)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附上目录页并按顺序装订,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受理部门
坪山区商务局(综合保税和外贸外资科)。
六、备案程序
(一)报送。申请单位对各项条件、材料进行审核,单位盖章后报送坪山区商务局。
(二)审核。坪山区商务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出审核意见。
(三)备案。经坪山区商务局核准后符合备案条件,坪山区商务局出具备案意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七、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