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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山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贡献奖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20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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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南山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人力资源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资助标准
自2024年起,年度服务规模达到3000人次以上,且年度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5万元、7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机构每一台阶不重复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可按差额补足相应奖励。每家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凭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南山区依法纳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机构主营业务为人力资源服务,且占公司营收总额50%(不含)以上;上一年度机构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3.同类政策不重复受理申报。
五、办理流程
(一)企业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贡献奖项目操作规程》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人力资源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三)区统计局对申报主体数据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在地经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四)区企业服务中心将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批;
(五)经审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局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六)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七)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对受理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人力资源局分项资金-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贡献奖项目申请书》(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基本资质材料:1.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凭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三)经营情况证明材料:
1.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清单(须包含企业名称、服务时间、内容、参加人数并加盖服务企业公章);
2.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中需体现人力资源营收占比50%以上,或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佐证)。
(四)《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补充资料。
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时限要求
2025-11-21 —— 2025-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