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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信息

发布时间:2025-12-0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注册时间、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科技人员、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创新能力及守法合规等八项基本条件。企业通过自主申报后,需依次经过市县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及备案等环节,最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优惠待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2、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来源于《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3、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汇总表

申请须知
申请材料
1.申请书封皮
需签名、加盖公章。(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同时上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可不提交)
4.IP(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知识产权汇总表"一致;
(2)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知识产权名称并加注编号。(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可不提交)。
5.企业人员相关资料
(1) 提供 2021 年 12 月和申报时上月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参保人数与实际职工人数有差异的,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
(2) 编制科技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科研工作岗位),有兼职、临时聘用和外籍科技人员的,提供相关聘用协议。
6.R&D(研究开发活动)相关资料
(1)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研发活动编号顺序一致;
(2)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研发活动名称并加注项目编号;
(3)研发活动说明材料包括:近三年各级政府部门立项安排的科技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文件复印件(可简化封页和项目页);企业自行安排的研发项目和相关立项计划和依据;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研究的项目,提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协议;
(4)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证明、结题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报告等。
7.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1)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2)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在企业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准确归集核算辅助账)的基础上进行审计。
8.高新产品(服务)相关资料
上传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9.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10.科技成果转化说明材料
(1) 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成果名称并加注序号;
(2)简要说明涉及的关键技术和转化所取得的成效(200字以内);
(3)转化方式为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的,自有技术应明示实施转化相关检测、销售证明和所取得的成效;
(4)受让他人技术成果的,还应补充提交技术转让协议;
(5)转化方式为向他人转让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的,应当提交相关成果转让协议或合同,科技成果转化已取得成效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
(6) 转化方式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应当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已取得成效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
11.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等具体说明材料;
(2)企业研发机构设立的批复、研发机构简要介绍及主要科研仪器设备,有产学研合作的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
(3)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等具体说明材料;
(4)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具体说明材料。
12.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
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标准名称并加注序号。标准证明材料,须包含标准封面和显示有申报企业名称参与制定该标准的相关页面等。
13.企业财务审计报表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19、2020 和 2021 三个年度分别单独上传。
1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2019、2020 和 2021三个年度分别单独上传。

注意事项:
(1)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2)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 号),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
认定依据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2、《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详细内容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办事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科技企业成长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初审: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推荐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
3、审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再由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的,推荐报送国家公示备案。
4、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公示、备案。
5、企业自行通过申报网站下载证书。

常见问题
1、问: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税务总局2015年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明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要求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2、问: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都可以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答: 都可以。
3、问: 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和销售收入为负值,如何计算企业成长性指标?
答: 负值按0计算。
4、问: 刚刚注册成立满一年的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指标得分如何计算?
答: 按0分计算。
5、问: 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或服务,能否算做多次转化?
答: 几个成果转化的就计算转化几次,但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只能计算一次。
6、问: 临时聘用人员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吗?
答: 不包含。
7、问: “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这个183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答: 自然日。
8、问: Ι类知识产权在第二次使用时,评分分值是否会与第一次使用有所不同?
答: 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9、问: 如果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成功,下一次申请时,使用过的II类知识产权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 可以。
10、问: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还需报送资料吗?
答: 为强化认定后续管理,此次修订新增了企业在获得资格后每年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义务,即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11、问: 事业单位能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行业领域是否有要求?
答: 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请认定,包括事业单位。对于行业领域没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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