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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高新区的科技企业都能申请哪些政策性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资质名称

级别/认定

奖励金额

备注

科技型中小企业

依认定

发放不超过10万元“火炬创新券”。

购买创新服务时可抵扣合同应付金额最高40%。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依认定

1.最高按市级相关认定奖励金额的50%给予支持;2.研发费用≥100万元时,按上一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增长额最高12%补助(单家年度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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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依认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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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

依认定

依市级政策(厦府办规〔2024〕11号)有50万,但厦高管规〔2025〕1号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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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补助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研发费用数额不低于100万元

按其上一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前一年度的增长额给予最高12%的补助,单家企业年度享受本项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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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企业

按上一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前一年度的增长额给予最高15%的补助,单家企业年度享受本项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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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企业

按上一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前一年度的增长额给予最高20%的补助,单家企业年度享受本项补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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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协同创新主体

依认定

1.产学研合作类:按当期支付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开发合同金额30%补助(单家年度不超过100万元);2.中试验证服务类:按当期对外中试验证服务收入金额30%奖励(单家年度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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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

国家级

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

省级

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标准级孵化器

工信部认定

下一年度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卓越级孵化器

工信部认定

下一年度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创业孵化载体

市级及以上考核优秀

下一年度一次性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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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

年度最高10家

1.验收综合评分前50%:80万元;2.其余通过考核:60万元

非市级高价值专利组合

火炬专利奖获

年度评选最高15个

10万元/件专利,单家企业每年获奖不超1件。

已获国家、省、市、区专利奖的项目不参评。

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业

金奖

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业

银奖

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业

优秀奖

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市级专利奖获奖企业

特等奖

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市级专利奖获奖企业

一等奖

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市级专利奖获奖企业

二等奖

一次性配套奖励5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市级专利奖获奖企业

三等奖(或同级别)

一次性配套奖励3万元

“就高不重复”补足奖励

说明:

1.奖励规则:部分政策存在“就高不重复”原则(如同一研发机构获不同级别称号、同一专利获多个奖项等),未重复享受同类型市、区级政策的要求,具体以《措施》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为准。

2.资金兑现:若申报总额超年度预算,按申报金额占比兑现扶持资金。

3.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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