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山区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落地南山- 园区内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按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二、设定依据
为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根据《南山区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申报类别
对入驻经认定的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文化(体育)企业,且形成了一定的营业收入的,可给予房租补贴资助。入驻经认定的特色园区和特色基地的文化(体育)企业可参照执行。
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0%,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四上”在库企业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5%,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上年度营收超亿元企业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入驻企业;
(2)可申请房租补贴的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详见附表《南山区“市级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名单》;
(3)申报企业需上年度1月1日前入驻园区,且目前仍在合同租赁期内;每家企业最多可以享受3次补贴;
(4)补贴范围为入驻企业与园区运营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机构签订合同的办公(不含宿舍、会所、餐饮、百货零售等用途)用房。与非园区运营单位签订合同或转租自他人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5)租用政府政策性办公用房的企业不在资助范围内;
(6)园区运营单位需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确认材料的真实性;
(7)上年度营收超亿元企业须上年度在南山区属于“四上”在库企业;
(8)上年度“四上”在库企业及营收超亿元企业的营业收入以区相关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有关经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所需材料
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支持文化、体育企业落地南山-园区内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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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附件名称 |
是否
必备材料 |
网上提交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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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落地南山-园区内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申请书》 |
是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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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交新版“三证合一”法人证书;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
是 |
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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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是 |
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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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
是 |
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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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屋租赁合同(上年度及直至申报日仍在租赁期) |
是 |
原件彩色扫描PDF文件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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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付房租的发票(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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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支付房租的银行回单及公司记账凭证(上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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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否 |
八、时限要求
在线申报时间:10月30日9:00起至11月10日18: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