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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山区支持低空适航取证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1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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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措施》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其中,eVTOL航空器分别奖励3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奖励60万元、60万元、3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500万元,同一型号每项认证仅奖励一次。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发展改革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资助标准
1、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对取得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企业,分别奖励60万元、60万元、30万元。
2、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对取得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3、eVTOL航空器(须为有人驾驶型号,或无人驾驶的载人型号):对取得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
同一型号每项认证仅奖励一次。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办理流程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发展改革局分项资金——支持适航取证项目申请书》相关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核,区发展改革局复审申报材料;
(三)区发展改革局拟定项目资助计划;
(四)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有关经营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区发展改革局按照相应审核程序提交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发展改革局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发展改革局对受理项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发展改革局分项资金——支持适航取证项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单位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包括缩比机)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项或多项[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申请时间
2025-10-21 至 2025-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