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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山区外资项目奖励申报

发布时间:2025-10-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优化辖区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吸引外商投资企业落户我区及持续发展,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对上年度实际使用外资不少于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可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资助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照舍尾法确定,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南山区依法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及未纳入国家商务部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口径的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行业划分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履行外资等相关数据和信息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请主体须承诺5年内不减少注册资本、不转为内资企业,数据申报地关系不发生变化。未履行承诺的,将按程序收回奖励资金。
4.申报主体须配合南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实地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奖励资金的新设和增资项目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是指外方投资者以境外现汇、跨境人民币、利润再投资和资本公积等4种方式实缴或转增企业注册资本,并通过商务部门2024年核查公布的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2.单个企业(项目)在2024年度获得该项外资奖励资金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本项目奖励不与前海合作区同类性质扶持政策叠加享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主体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复审; 
(三)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拟定资助计划;
(四)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主体的注册情况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有效投诉的项目资助计划,再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六)经审议后,由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直接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七)申报主体线上提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八)区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申请材料
(一)《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分项资金外资项目奖励申请书》(登录“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五)外资企业设立、增资情况表,及营业执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的设立/变更信息等佐证(内容见模板,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FDI入账登记表复印件,如涉及多笔到资,请列表注明每笔资金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的统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八)申报主体所属行业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九)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六、申请时间
2025年10月16日9:00至2025年10月29日18:00。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受理过程工作中涉及本外币兑换的,按以下规则办理:
1.企业出资原币为人民币,直接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
2.企业出资原币为外币的,直接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
3.企业出资原币既有人民币又有外币的,人民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人民币数计算奖励金额,外币部分以商务部实际核查公布的美元数计算奖励金额。
4.美元兑人民币年平均汇率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准,保留4位小数。
(二)本项目所需提交材料须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填报数据所涉金额不保留小数点,不四舍五入。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本项目所依据的政策内容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按照上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主体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因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间发生企业名称、联系信息变更的,应及时联系并提供变更材料,如因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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