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细则
“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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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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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罗湖区实际经营满2年以上的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发生重大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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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湖区实际经营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存续满两年以上,申报时经营状态正常; 2.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年检合格; 3.近2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自身原因引发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纠纷; 4.近2年,与企业或高校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合作。 |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近2年的年检评估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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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 架构 |
组织架构规范,人员分工合理。 |
15 |
1.党建引领(5分) 企业、机构专职人员有党员,得2分;实现党组织覆盖的,得3分。 2.制度体系建设(6分) 建立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设备)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每一项得1分。 3.关键岗位配置(4分) 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明确载体负责人;办公室、教务管理、财务等部门责任人,每一项得1分。 |
1.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和党员入党志愿书,党支部成立批复等文件; 2.提供组织架构文件,包括部门设置、部门职责、人员分工和职责; 3.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培训、财务、资产(设备)、师资、学员、安全等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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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场地 设施 |
场地设施设备完好,能满足同时开展理论培训和实操训练要求。 |
20 |
1.培训场地(10分) 理论与实操培训场地在400㎡及以上,得10分;300-400㎡,得8分;200-300㎡,得5分;100-200㎡,得2分,100㎡以下不得分。 2.培训设备(10分) 具有与培训层次、培训类别、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支持100人及以上同时培训,得10分;支持50-100人同时培训,得8分;支持20-50人同时培训,得5分;支持20人以下同时培训,得1-2分。 |
1.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等; 2.提供教学场地平面图、照片(标注教学场地面积、总面积); 3.提供设备清单、工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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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师资 力量 |
管理人员(培训主要负责人)资质符合培训要求;配备专业师资队伍,具备相应的学历及资格证书,保证培训质量。 |
10 |
1.师资队伍建设(上限5分) 每个培训项目(职业/工种)配备2名专职老师以上,得2分;每有一个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加2分。 2.从业资格(上限5分) (1)企业老师拥有两年以上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得2分,专职老师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培训层次,得3分; (2)培训机构老师均具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得2分,专职老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培训层次,得3分。 |
1.提供师资一览表; 2.提供教师上岗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 3.企业提供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人员聘书等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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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培训 成果 |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备一定规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培训人数占比较高;教学培训质量取得一定实效,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
25 |
近2年: 1.培训规模(上限10分) (1)企业在罗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规模200人次及以上,得10分,150-200人次,得8分,100-150人次,得6分,培训规模低于150人次的,得2-5分; (2)机构在罗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规模在500人次及以上,得10分,400-500人次,得8分,300-400人次,得6分,培训规模低于300人次,得2-5分。 2.学员就业与发展(上限15分) (1)学员取得国家承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率大于90%,得10分;80-90%,得8分,70-80%得6分,低于70%不得分; (2)学员获技能奖项或荣誉。近2年内培养学员获得竞赛奖项或荣誉的:国家级10分/人;省级得8分/人;市级得5分/人;区级得2分/人,最高得10分; (3)学员成功创业,且项目成功存活1年以上,得3分/个,最高6分。 3.社会公益贡献(上限10分) (1)为对口帮扶地区培训:每培训50人,得5分,最高得10分; (2)在罗湖区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成效明显,每开展一场且培训规模在25人以上的,得5分,最高10分。 |
1.提供培训台账,包括通知、学员名单、签到记录、总结报告等; 2.学员参训名册、证书名单、学员获奖证书、竞赛获奖公示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学员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及纳税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帮扶协议、学员名单、培训过程材料、培训证书、报道等;公益培训方案、学员培训台账、媒体报道等; 5.不同项目可叠加计分,但不得超过单项目设置的上限分,该项累计得分最高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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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教 融合 |
在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职业技能竞赛、技能评价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社会作用。 |
30 |
1.产教融合特色培训(上限15分) (1)近2年,开展学徒培训成功结业的,每批次得5分,最高10分; (2)近2年,开展省“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重点行动相关工种培训,且成功结业的,每批次得5分,最高10分。 2.校企合作(上限15分) (1)近2年,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等签订有效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协议,每1家得4分,最高得10分; (2)近2年,基于上述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得1-5分。 3.竞赛与能力建设(上限10分) (1)近2年,承办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竞赛10分/场;省级竞赛8分/场;市级竞赛5分/场;区级竞赛3分/场,按最高级别计分; (2)近2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的,得6分;参与或协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每工种得2分,最高4分。 4.资质与荣誉(上限10分) (1)属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振兴技能工作站和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近2年规范开展技能人才培训的,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8分;市级得5分;区级得2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2)被评为广东省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近2年规范开展学徒培训的,得10分;参与成为链员单位,近2年规范开展学徒培训的,得5分; (3)因技能人才培养或产教融合工作成效突出,获得政府部门授予的其他荣誉的,国家级得5分;省级得4分;市级得3分;区级得2分,按最高级别计分。 |
1.提供学徒培训项目备案文件、学员名单、结业证书、培训过程记录(课程表、签到表等); 2.提供行业、企业、院校合作协议及成果佐证(包括人才培养成果、项目成果等); 3.提供列入人社部门或工会的年度竞赛计划文件、竞赛实施方案、活动现场照片、总结报告等; 4.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认定文件、评价方案、评价计划等; 5.载体认定批复文件、年度培训总结、学员名单等; 6.其他荣誉证书等、链主企业认定文件; 7.不同项目可叠加计分,但不得超过单项目设置的上限分,该项累计得分最高30。 |
1.近2年,指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
2.不同项目可叠加计分,但不得超过单项目设置的上限分,得分累计不超过每项评价标准总分值;
3.“罗湖工匠”“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总工会组织专家评审,按认定标准计分排序并提出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4.已认定为“优秀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罗湖区产教融合枢纽型技能人才培训载体”的单位,不重复认定;
5.经认定且符合条件的“罗湖区产教融合技能培训载体”可享受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