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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5年度海外人才工作站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19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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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条款
依托海外高校校友会(联谊会)、政府(企业)驻外机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力量,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系统开展人才寻访、政策宣传及咨询、对接交流、项目申报辅导等全方位服务。
二、支持对象
在中国大陆以外的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光明区海外人才联络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三、支持事项
对认定为光明区海外人才工作站的申请单位,给予基础运营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中,10万元在挂牌后一次性拨付;剩余经费需经运营情况评估,于期满一年后拨付。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海外人才工作站认定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规模、背景、实力、获奖情况或荣誉等),海外运营单位基本情况(海外运营单位与申请单位的关系、运营经验与实力、场地条件等),海外服务团队能力,近期引进项目情况,服务项目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申报主体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五)海外运营单位注册登记材料、与申请单位的关联性材料、场地情况证明材料、海外运营团队人员聘请或者服务协议;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获市、区财政资金资助情况(项目拟资助计划通知、资金拨付到账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电子材料。第(一)项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第(二)至(七)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相应网址。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申报网站,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申报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2025年9月26日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1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网上申报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
(四)纸质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一楼政务服务中心19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25955。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光明区2025年度海外人才工作站项目”,点击“在线办理”。
(二)受理。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补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审核。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反馈申请单位不予通过原因。必要时,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单位是否具有与经营相符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四)公示。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批次在区政府网站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支付。
(五)发放。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公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七、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仅适用于2025年光明区海外人才工作站项目申报,工作站认定时间应在政策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请项目。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四)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请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人才专项资金项目,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项目与光明区其他同类别资助项目不重复资助,由申请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本指南实施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的,可进行相应调整。
(六)申请单位应保留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对于任何存疑的申请材料,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随时查阅原件。
(七)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已经受理通过的,拒绝发放资金。
附件:光明区海外人才工作站项目经费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