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动态
光明区2025年度高校人才服务站运营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15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条款
在重点高校建设光明区高校人才服务站,向在校学生提供政策宣讲、能力提升、职业规划等人才服务并向光明区推荐人才,给予每个服务站最高15万元运营经费支持。
二、支持对象
建立光明区高校人才服务站的高等学校。
三、支持事项
(一)支持方式: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二)支持标准:服务站运营经费补贴实行总额控制,按实拨付,每所高校年最高额不超过15万元。其中,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1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成功推荐毕业生入职光明企业、科研院所的,按本科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的标准予以服务站补贴,最高补贴5万元。
(三)支持条件:
1.光明区高校人才服务站应有固定场所,具备通讯、网络等办公条件,服务区功能规划合理,公共服务场所设施齐全,能够满足提供人才服务工作要求。
2.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完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光明区人才服务对接工作。
3.提供以下相关人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学生参加光明区政策宣传活动。
(2)举办校园双选会、校企交流、研学参访等人才交流活动。
(3)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能力提升、职业规划等服务活动。
(4)指导、协助学生申领光明区相关补贴。
(5)学生在光明就业创业情况跟踪调查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光明区2025年度高校人才服务站运营补贴申请表》。
(二)光明区高校人才服务站基本情况介绍及人才服务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三)提供2025年度服务站工作任务落实清单(附文字材料说明和工作图片)。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学生参加光明区政策宣传活动。
2.举办校园双选会、校企交流、研学参访等人才交流活动。
3.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能力提升、职业规划等服务活动。
4.指导、协助学生申领光明区相关补贴。
5.学生在光明就业创业情况跟踪调查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提供学校向光明区成功推荐人才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推荐人员汇总名单。
2.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的记录凭证,如邮件、沟通记录截图等。
3.入职光明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协议签订日期应在2025年12月31日(不含)之前。
电子材料。第(一)至(四)项材料需按项扫描成PDF文件。
纸质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壹式贰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材料申报时间:自指南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一次性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该补贴。
(二)电子材料递交方式:将申报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rzjjyk@szgm.gov.cn
(三)纸质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408号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115办公室。
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25955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将上述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同时将纸质材料送至受理地点。
(二)受理。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收到补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原因。
(三)审核。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应反馈申请单位不予通过原因。必要时,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核查,核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四)公示。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批次在区政府网站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支付。
(五)发放。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公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七、受理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八、注意事项
本申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最终解释权归属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