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深圳市资助项目 > 深圳各区补贴项目 > 光明区资助项目 >

光明区2024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7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3〕1号)。
二、支持标准、方式及数量
(一)支持标准:支持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或机构开展新型消费电子、智能驾驶汽车、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等领域的中高端智能传感器及智能硬件高端通用器件、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先进工艺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支持相关企业与国内顶尖科研机构合作提出自有专利技术。
1.国家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省级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3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3.市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和市级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市级支持金额的2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智能传感器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五)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针对技术攻关项目,申报主体应为攻关项目主要参与方,申报主体应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针对技术研发机构,机构主体应落地在光明区,并在光明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七)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省、市级专项或课题资助资金已实际到账。
四、申报材料
(一)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填写)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申报主体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申报主体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则提交财务报表。
(四)上年度纳税证明。提交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包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
(五)信用信息资料(深圳信用网打印最新完整版信用报告)。
(六)真实性申明。申报主体自主申报以及对申报材料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需加盖公章。(见附件1)
(七)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提交近3年申报主体受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见附件2)
(八)对应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技术先进性证明及奖励文件,包括查新报告、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产品检测报告(非必须项,若无法提供,需提交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2.上一自然年度获得市级关键部件和核心技术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技术研发机构资助计划文件及申报市级奖励时提交的项目说明;
3.补助拨款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财企通-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第2至8项材料上传PDF文件至“深圳财企通-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深圳财企通-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7月2日9:00至2025年7月9日18:00。
(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纸质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受理网址:深圳财企通-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0日9:00日至2025年7月17日18:00(工作日)。
(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七、办理流程
区主管部门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向区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主管部门审定——社会公示——区主管部门履行拨款程序。
联系宇辰管理

// 收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