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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光明区新材料产业良好氛围打造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政策依据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5号)
(三)《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光工信规〔2023〕3 号)
二、产业良好氛围打造项目支持对象、资助标准、支持方式(《若干措施》第十三条)
(一)支持对象
专业性产业峰会、重大论坛等活动的主办机构或主要承办机构(不受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
(二)资助标准
对新材料产业重大论坛、峰会及活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实际发生额包括活动场地费、会务费、物料费、嘉宾邀请费、宣传费等与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三)支持方式
此项目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
三、申报基础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从事新材料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二)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
(三)申报单位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四)申报单位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新材料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文件及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活动主办方。
(2)活动举办前需向区产业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活动经区政府或区产业部门备案同意。
五、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请材料
1.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4.信用信息资料。申报单位提供在深圳信用网打印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二)专项申请材料
1.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备案材料。
2.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含活动基本情况(主题、时间、地点、主要出席嘉宾、总参会人数、邀请函、签到表等)活动方案、活动成效与启示、现场照片、新闻报道等佐证材料。
3.活动执行费用台账,包含支出明细、发票单据及合同协议等。
4.发布的新材料领域科学技术、潜力企业、高端人才等评比榜单(非必须项)。
5.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电子材料:第1项材料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其他材料上传PDF文件至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
纸质材料:在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导出带水印编号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报受理方式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5 年7月1日至7月18日(注:原则上超过网络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申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形式审核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7月1日9时至7月25日18时 (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纸质材料,成功提交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请。)
七、办理流程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初审--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报单位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或协助骗取专项财政资金情形的,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将按照区政府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同一主体的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助。已经资助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区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的审计报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未备案或虚假备案的审计报告,我局不予采用。相关审计报告经核查认定属于虚假材料的,项目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将其列入诚信异常名录,并按照区政府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单位应保留所上传资料的原件,对于任何存疑的申请材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随时查阅原件。
(五)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通知和申报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局举报。  
(六)资助金额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控制,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申报情况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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