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补贴
受理时间:2026-01-23 10:36:00至2026-12-31 18:00:00
【政策内容】
大学生实习基地补贴支持。鼓励福田区重点用人单位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按照大专生每人1000元/月(限深圳院校应届生和深圳生源),本科生每人1500元/月,硕士生每人2500元/月,博士生每人4500元/月给予实习基地补贴,每名实习生补贴累计不超过6个月。港澳台籍实习生补贴提高50%。对实习基地企业(机构)实行淘汰考核机制。
[支持事项]
(一)实习基地补贴标准1.基地补贴:包括食宿、交通等项目的补贴,标准为大专实习生每月1000元,本科实习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4500元,港澳台籍在读大学生的实习生补贴提高50%。2.保险费用补贴:实习基地应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补贴。3实习生当月15日(含)前开始实习的,当月实习补贴按一个月计算;当月16日(含)后开始实习的,当月不予补贴;提前结束实习的,实习不满15天的不予补贴,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
(二)实习基地补贴范围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在读生。2.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深圳院校在读生,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深圳生源在读生。3.在教育部认证的境外院校在读且学制两年(含)以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人员;4.申请补贴时,申请的实习生须处于在读的最后一学年。5.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全年实习补贴预算总额和发放进度等因素适时作出补贴范围调整。6.同一实习基地每自然年度最高可申请补贴5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实习基地认定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缴纳税收地均在深圳市福田区。
2.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在福田区年均纳税额超过一千万的企业。
(2)辖区上市企业。
(3)符合福田区产业发展方向,福田区龙头企业、总部企业。
(4)符合福田区产业战略发展方向,近三年在福田区纳税额稳定增长且每年能有10个以上实习岗位的福田辖区中小企业,经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综合评价通过后可纳入实习基地,数量控制在基地企业总额20%(含)以内。
(5)区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
(6)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企业(机构)。
3.有条件安排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或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实习指导人员,能够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且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能有效开展实习管理。
4.申请单位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
5.申请单位能够为实习生提供合理待遇,实习生享受到的政府补贴和企业补贴总额不低干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单位按不低于政府补贴50%的标准为硕士实习生和博士实习生发放实习补贴。(区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或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企业(机构)如发生调整,区人才局应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局报备。)
(二)实习基地补贴
申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单位,可依规定申请补贴:1.基地认定后,新增接收高校在读生在本基地连续1个月及以上,且依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实习基地单位不得安排实习生周实习时间超过四十小时。2.与实习生签订<<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时间及岗位,不得安排实习生从事<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七)项所列的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岗位,但完成学生本专业实习所必需的除外。3.根据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实习协议确定的投保人,应当及时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实习单位作为投保人应当在实习生入职当日为其购买保险,保险生效时间需覆盖实习期。4.足额为实习生发放实习补贴。5.实习生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实习,禁止外派、转派到其他单位或安排到本单位的异地分支机构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