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现代时尚、 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一、编制依据
依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福文规〔2025〕1号)制定本指南。
二、支持对象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下文简称“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本措施支持条件,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体育、旅游业、住宿业企业,依法设立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促进福田区经济发展的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
纳入限额以上住宿业统计的住宿业企业跨省分支机构可申请“入境旅游高品质发展支持”“都市旅游营销推广支持”“住宿业焕新提升支持”“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和“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支持”。在福田区产业协作地区开展区域协同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措施条款。
本措施重点支持属于创意设计、影视和动漫、演艺和音乐、新媒体和网络文化、文化软件及游戏、数字出版、高端工艺美术、高端印刷、高端文化设备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文化创意类企业及社会组织;属于服装服饰、黄金珠宝、美妆、钟表、时尚设计、时尚媒体、时尚服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时尚企业及社会组织;以游戏动漫、数字影视、网络视听为代表的数字内容产业企业,以数字广告、数字传媒为代表的数字创意融合业态;属于文旅景区、住宿业、旅行社、旅游智慧平台、旅游服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旅游企业及社会组织;属于场馆运营、赛事举办、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大众健身、体育服务等重点发展领域的体育企业及社会组织,以及对福田区体育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支持投资于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等特定产业领域企业的投资基金等。
三、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一)第一条 数字赋能建设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及社会组织开展数字赋能建设,重点投向智能内容生成(AIGC)、增强现实(AR)等应用领域以及人工智能(AI模型)、三维可视化(3D引擎)、交互技术(动作捕捉系统)等核心技术的研发与融合创新,推动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项目建成后,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企业及社会组织单个数字赋能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2.项目需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上一年度1月1日后完工并完成退库程序。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社会组织无需提交该项材料)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介
6、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申报项目入库至退库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第一条 数字赋能建设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打造沉浸式体验、虚拟展陈、智慧旅游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场景以及全息互动投影、夜间光影秀等特色旅游体验场景,项目建成后,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设方案、预计投入、预期效益以及社会影响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本条所指“建成”,以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方可申请产业资金支持。该项目须于申请日之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建成。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建设项目简介
6、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7、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实际投入明细表(包括投入项目内容、时间、金额等)
9、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软件费、技术服务费等支出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10、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函
11、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2、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第二条 数字出版平台发展支持
措施条文:支持新闻、传媒、出版企业及社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对短视频、在线视听、在线阅读、知识分享等平台项目,按照平台年度经营情况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适用于上一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本条所指“建成”,以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平台项目简介
6、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第三条 投资基金投资支持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投资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类企业的投资基金,按照基金投入资金总额的1%,给予基金投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请条件: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项目简介
5、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及银行回单、发票等)等材料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第四条 独角兽企业认定支持
措施条文:对新认定的文化、时尚、数字创意、旅游、体育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申报企业为上一年度由《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梯度遴选评价指标体系》遴选出的独角兽企业。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认定为独角兽(含超级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的证明材料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6、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第五条 产业园区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园区,项目建成后,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为上一年度1月1日后认定的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园区。
2.产业园区投资建设项目需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完工并完成退库程序。
3.产业园区在福田辖区内,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及运营主体简介
5、认定为产业园的证明材料
6、租赁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装修合同
7、产业园区自认定之日起前两年的建设改造投入明细
明细表
8、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申报项目入库至退库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9、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七)第五条 产业园区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自上一年度起认定为国家、省、市、区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园区,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产业园区升格的,给予差额部分一次性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产业园区及运营主体简介
5、认定为产业园区的证明材料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八)第五条 产业园区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支持区级(含)及以上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园区高质量运营,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产业园区运营单位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园区企业租金减免方案(包括园区入驻企业清单、租金折扣、租金减免方案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方案,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租金减免方案中支持租金减免的入驻企业包括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库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住宿业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以及时装、服饰配品领域的现代时尚企业,且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对单家入驻企业的支持年限最多为3年,且以3个自然年为限。
3.已享受我区政府产业用房等其他租赁办公用房资金支持的产业园区企业(社会组织),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已付房租清单(已付房租是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已支付的房租)以及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同一月份发票、银行付款单在同一页复印。
6、房租市场评估价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九)第六条 重大活动支持
措施条文:对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的重大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都市旅游、都市体育产业活动,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若举办活动为国际性、全国性重点项目的,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在活动举办前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活动策划方案、具体日程安排、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活动的主办或承办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应自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并截图)
6、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第七条 创新发展与创优评定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对符合条件的大师工作室,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大师工作室的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需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2.自大师工作室注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举办公益工艺传承培训、展览等活动需不少于5场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工匠大师级别认定证书
5、工匠大师及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任控股股东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7、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举办工艺传承培训、展览活动场次、人数明细(每场培训、展览照片最少3张)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一)第七条 创新发展与创优评定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依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支持。
第一项:对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分会场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分会场提供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文件
交复印件(盖公章)
5、文博会分会场活动举办情况报告
6、活动的总结性材料(包括活动概述、宣传报道及相关链接列表等)、活动照片(不少于6张)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场租、搭建费、设备费用、演职人员费用、宣传费用和专家、嘉宾的交通、食宿等支出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项: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依条件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分会场提供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认定文件
交复印件(盖公章)
5、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二)第七条 创新发展与创优评定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获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上一年度需获评以下称号之一: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以及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
2.同一企业获评同一称号仅可获得一次支持,属于重新认定或获批延续的,此前未获得过支持的,可给予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获评称号文件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6、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三)第八条 艺术品拍卖行业发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投资建设专业的艺术品拍卖场所、保管库、保税仓,项目建成后,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建设单位需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设方案、预计投入、预期效益以及社会影响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方可申请产业资金支持。该项目须于申请日之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建成。
本条所指“建成”,以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3. 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企业简介、艺术品拍卖场所、保管库或保税仓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场所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场所及整体情况)
7、租赁合同、装修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8、艺术品拍卖场所、保管库、保税仓建成之日起前两年的实际投资费用支出明细表
9、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等支出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10、艺术品拍卖场所提供拍卖实际交易明细表
11、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2、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四)第八条 艺术品拍卖行业发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举办的拍卖活动,依条件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举办单位需在活动举办前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活动策划方案、具体日程安排、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举办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应自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两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活动照片(不少于6张)
6、拍卖实际交易明细表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交易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五)第九条 演艺行业发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鼓励企业打造体现民族特色、国家水准、国际水准的商业演出,同一剧目上一年度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场次的,依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文化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及营业性演出准予备案决定等材料
5、原创剧目说明材料
6、商业演出合同凭证和相关演出证明等材料
7、商业演出清单列表(包含每场演出时间、地点、演出时长、演出收入等)
8、演出现场照片(每场2-3张,需体现演出场景及现场观众)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六)第九条 演艺行业发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含有福田元素的原创剧目,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演出单位在演出前需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原创剧目的简介、演出计划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剧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演出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应自签领复函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同一剧目、演出在国内外演出超过30(含)场次。
4.公演的原创剧目、演出需含有福田区标志性场景等宣传福田区的元素。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原创剧目说明材料
6、公演合同、演出清单列表(包含每场演出时间、地点、演出时长等)
7、公演现场照片(每场3张,需体现演出场景及现场观众)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七)第九条 演艺行业发展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对企业组织举办的高端营业性演唱会,依条件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演出支持。
申请条件:
1.演唱会票务收入需结算至申报企业。
2.单场演唱会门票销售数量不少于5000张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报项目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证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6、单场演唱会门票销售数量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各销售平台数据凭证:
①票务销售方案(应包含演出项目名称、演出时间、演出场次售票渠道、门票数量、票务公开销售比例、市外观众比例及数量清单、退票规则等信息);
②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票务销售平台签订的票务销售合同(含委托书)、发票;
③演出票务销售平台销售结算清单、银行流水等;
④销售点统计汇总表;各票价销售统计汇总表;
⑤体现演出阵容和现场观众人数的照片和视频(保证真实性和关联性,如舞台和观众全景照片、视频等)。
7、落实“双实名制”的有关材料:
①实名制购票清单(实名制购票声明及购票信息清单);
②实名制入场清单(实名制入场声明项目场次检票报表清单;闸机验票统计汇总表;PDA检票统计汇总表;手机APP电子检票统计汇总表;如使用纸质票检票,请提供汇总表)。以上材料需盖申报单位公章和检票票务平台公章,以查验演出当天观众入场数量。
8、国际性(外籍演出团体,不含港澳台)演出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演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与外方签订的合同或意向书等凭证材料
9、全国首演项目需提供艺人经纪公司证明、项目公开宣发材料、演出举办单位首演声明等凭证材料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八)第九条 演艺行业发展支持(第四款)
措施条文:对从事电影、演出、体育等活动的票务经营企业,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票务销售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2.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6、上一年度票务销售收入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①票务销售平台的结算清单、票务销售平台后台数据导出文件或截图;
②与演出方或活动主办方的票务销售合同(含委托书)、发票;
③平台销售结算清单、银行流水、财务报表等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十九)第十条 文化体育娱乐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优化运营模式、提升服务品质、扩大经营规模,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
第一项:年度入库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需是上一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且本年度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但近三年统计关系迁出福田区、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除外。
2.相关数据以统计数据为准,该项目单家企业仅限申请一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本年度上半年企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需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6、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项:月度入库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需是本年度首次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统计数据库(月度入库),本年度季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但近三年统计关系迁出福田、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除外。
2.相关数据以统计数据为准,该项目单家企业仅限申请一次。申报企业仅限在前三季度月度入库的企业,第四季度符合条件的则纳入年度入库支持。
3.同一企业申请多个季度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单个季度支持。企业未申报月度入库支持的,可在次年申报年度入库支持;月度入库、年度入库不可同时享受。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本年度单季度企业财务状况统计月报表(需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6、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项:季度增长支持
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需是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当年单季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同比增长率不低于5%。按季度申请。
申请说明:
各季度支持可叠加,相关数据以统计数据为准;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未申报的,可在本年度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财务状况统计月报表(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能体现申报当季数据)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6、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第十条 文化体育娱乐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线下直营门店的,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开设的门店需为上一年度开设的线下直营门店。
2.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3.线下直营门店限在福田总部结算,加盟店不在本条款支持范围。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申报企业及店面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店面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
6、租赁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一年度1月1日至申报之日的装修费及固定资产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同一门店的凭证扫描成一个文档后将所有的文档打包上传。
8、实际投资费用明细表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一)第十一条 时尚设计支持
措施条文:聚焦未来产业趋势和原创设计创新,对上一年度入选BOF500榜单,或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等奖项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需于上一年度入选BOF500榜单,或获得国际羊毛标志大奖,LVMH青年设计师大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及提名,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广东省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深圳市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等奖项。
2.同一企业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 (盖公章)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及获奖设计师简介
5、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获评文件、奖项简介等(如为外文证书,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复印件 (盖公章)
6、获奖人员与申报企业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申报的前一月)
复印件(盖公章)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二)第十二条 品牌门店拓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在国内外开设线下品牌门店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为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
2.上一年度在国内外开设线下品牌门店的面积超过50平方米(含)。
3.按门店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家门店最高支持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4.线下品牌门店限在福田总部结算,加盟店不在本措施支持范围。
5.申请此项支持的门店与品牌门店拓展支持(第二款)不可同时享受。
6.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申报企业及门店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门店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
6、租赁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一年度1月1日至申报之日的装修费及固定资产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8、新开品牌门店列表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三)第十二条 品牌门店拓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开设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含)的高端体验店,依条件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为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时尚企业。
2.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内开设高端体验店的面积需超过500平方米(含)。
3.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家门店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4.限在福田总部结算,加盟店不在本措施支持范围。
5.申请此项支持的门店与品牌门店拓展支持(第一款)不可同时享受。
6.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申报企业及店面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店面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
6、租赁合同、装修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扫描上传,同一门店的租赁合同及装修合同扫描成一个文档后将所有的文档打包上传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一年度1月1日至申报之日的装修费及固定资产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扫描上传,同一门店的凭证扫描成一个文档后将所有的文档打包上传。
8、新开高端体验店列表;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四)第十三条 国际化拓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项目结束后,依条件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支持时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支持。
2.每家单位每季时装周最高支持100万元,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并举行新品发布等活动的证明材料
5、列入官方网站秀场日程表及网站链接(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6、参展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实际支出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8、组委会确认函(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9、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费用明细表、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五)第十三条 国际化拓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及社会组织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在活动举办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活动策划方案、具体日程安排、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活动的主办或承办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应自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企业及社会组织组织福田区时尚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
4.按实际支出金额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5.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组织福田区时尚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四大时装周(伦敦、纽约、米兰、巴黎)官方秀场等活动的证明材料
6、列入官方网站秀场日程表及网站链接(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7、参展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8、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实际支出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9、组委会确认函(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10、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费用明细表、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
11、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2、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六)第十四条 品牌推广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利用国际、国内顶级时尚媒体开展宣传推广,依条件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上一年度开展的国际、国内时尚媒体品牌推广,按企业年度推广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2.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的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时尚文化企业。
3.国际、国内顶级时尚媒体包括:《VOGUE》《ELLE》《BAZAAR》《Cosmopolitan》《Marie Claire》《GQ》《Esquire》《WWD》《FIGARO》《时尚芭莎》《世界时装之苑》《服饰与美容》《时尚COSMO》《嘉人marie claire》《瑞丽》《T Magazine》《WALLPAPER 卷宗》、Fashion Channel等媒体。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国际、国内时尚媒体品牌推广说明(包括推广项目、推广费用总额及推文截图等)
6、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7、国际、国内时尚媒体品牌推广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七)第十四条 品牌推广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构建多元化国际主流传媒的时尚传播力量,对符合条件的时尚媒体,根据其上一年度发展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符合条件的时尚媒体包括《VOGUE》《ELLE》《BAZAAR》《Cosmopolitan》《Marie Claire》《GQ》《Esquire》《WWD》《FIGARO》《时尚芭莎》《世界时装之苑》《服饰与美容》《时尚COSMO》《嘉人marie claire》《瑞丽》《T Magazine》《WALLPAPER 卷宗》、Fashion Channel等媒体。
2.申报企业为上一年度在福田区营业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区域总部或子公司。
3.单家企业支持年限最高3年。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4、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6、时尚媒体品牌推广说明(包括推广项目、推广费用总额及推文截图等)
7、时尚媒体品牌推广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八)第十五条 重要展会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对现代时尚企业、社会组织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等活动,依条件给予最高25万元/场次的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上一年度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的现代时尚企业、社会组织。
2.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25万元/场次的支持。
3.给予支持的展会包括:深圳时装周、米兰设计周、WHITE Milano、米兰国际时尚服装及珠宝配饰展、Who’s Next时装贸易展、巴黎PV成衣展览会、法国巴黎服装及面料采购展览会、PURE LONDON时装展览会、美国纽约面料+成衣展TEXWORLD。
4.申请此项支持的活动与重要展会支持(第二款)不可同时享受。
5.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费用明细表、相关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截图不少于5张)
5、参加展会日程表及网站链接(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6、参展合同(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二十九)第十六条 重要展会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在福田大秀场举办时尚活动的企业,或引入时尚品牌举办时尚活动的福田大秀场运营方,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场次的支持。
申请条件:
1.福田大秀场需经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定。
2.对在福田大秀场走秀的福田区时尚企业按照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最高50万元/场次的标准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3.对福田大秀场引入国际时尚品牌走秀的运营方,按照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最高100万元/场次的标准给予福田大秀场运营方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4.给予支持的国际品牌包括:爱马仕(Hermès)、香奈儿(Chanel)、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迪奥(Dior)、古驰(Gucci)、普拉达(Prada)、芬迪(Fendi)、范思哲(Versace)、巴黎世家(Balenciaga)、博柏利(Burberry)、华伦天奴(Valentino)、赛琳(Celine)、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阿玛尼(Armani)、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罗意威(Loewe)、葆蝶家(Bottega Veneta)、麦丝玛拉(Max Mara)、杰尼亚(Zegna)、缪缪(Miu Miu)、蔻依(Chloé)、布里奥尼(Brioni)、诺悠翩雅(Loro Piana)、汤姆福特(Tom Ford)、卡地亚(Cartier)、蒂芙尼(Tiffany&Co.)、尚美巴黎(Chaumet)、宝格丽(Bulgari)、梵克雅宝(Van Cleef&Arpels)、海瑞温斯顿(Harry Winston)、格拉夫(Graff)、萧邦(Chopard)、戴比尔斯(De Beers)、伯爵(Piaget)、百达翡丽(Patek Philippe)、爱彼(Audemars Piguet)、江诗丹顿(Vacheron Constantin)、宝玑(Breguet)、积家(Jaeger - LeCoultre)、宝珀(Blancpain)、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劳力士(Rolex)、万国(IWC)、西太后(Vivienne Westwood)等国际品牌,以及其它隶属于LVMH、历峰集团、开云集团、爱马仕集团旗下的国际品牌。
5.申请此项支持的活动与重要展会支持(第一款)不可同时享受。
6.该项的福田大秀场运营方支持对象不受本措施第三十三条(一)“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体育、旅游业、住宿业企业”限制。
7.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费用明细表、活动照片、宣传报道链接列表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
5、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6、租赁合同等场地使用凭证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第十六条 原创游戏研发支持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的原创游戏,给予单个项目20万元一次性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2.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指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作品审批。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出版运营的批复文件
5、游戏著作权证书
6、游戏出版合同或授权书(若游戏开发企业与出版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供)
7、申报企业及原创游戏的简介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一)第十七条 电竞产业发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电竞职业赛事,按照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在活动举办前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活动策划方案、具体日程安排、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赛事,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活动的主办或承办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应自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申报企业及承办赛事简介
6、赛事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截图不少于5张)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二)第十七条 电竞产业发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获得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电竞赛事奖项的俱乐部,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及赛事简介
5、获奖证明材料(如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三)第十七条 电竞产业发展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建设电竞综合场馆,项目建成后,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前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设方案、预计投入、预期效益以及社会影响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建设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其项目须是于上年度1月1日(含)之后新建或改建完成的项目。本条所指“建成”,以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电竞场馆项目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场所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场所及整体情况)
6、租赁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7、实际投资费用明细表
8、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9、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四)第十八条 直播行业发展支持
措施条文:对符合条件的MCN机构,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MCN机构与直播活动主办方上一年度实际分成收益达2000万元(含)以上。
2.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简介(含主播数量、开展业务情况简介、平台账号截图等)
5、MCN机构在抖音、快手、微博、淘宝、小红书等平台认证的证明材料(平台截图或证明文件等)
6、与直播平台的合作协议
7、抖音、快手、斗鱼、虎牙、陌陌等平台开具的上一年度结算证明
打印(盖直播平台企业公章及申报企业公章)
8、结算明细一览表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五)第十九条 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对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影视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2.申报企业需为备案单位,联合备案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影视作品项目简介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六)第十九条 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入选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和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和省广电局)、市委宣传部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依条件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获得中央或地方宣传主管部门明确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具体支持形式包括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省广电局)或市委宣传部以正式文件(如通知、公告、复函、批复等)形式予以确认。
2.申报项目须已完成且已播出,首播后一年内进行申报。
3.申报企业需为立项单位,联合立项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获得中央或地方宣传主管部门明确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具体支持形式包括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国家广电总局)、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省广电局)或市委宣传部的正式文件
6、影视作品项目简介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七)第十九条 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在电视媒体首播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中央电视台和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
2.申报企业为主要出品方。主要出品方,即第一至第四出品方;联合出品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5、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若为网络剧可提供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的节目上线备案通过回执或截图(需取得上线备案号)
6、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申报企业为版权方、出品方或制作方)
7、首播、实播证明材料(包括首播协议、首播截图、证明文件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八)第十九条 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四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在主要视频网站首播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请条件:
1.原创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爱奇艺、腾讯、优酷、哔哩哔哩、芒果TV等行业认可的主要视频网站首播。
2.申报企业为主要出品方。主要出品方,即第一至第四出品方;联合出品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3.本项目支持对象不含微短剧影视作品。微短剧影视作品按照本措施第十九条“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六款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5、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若为网络剧可提供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的节目上线备案通过回执或截图(需取得上线备案号)
6、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申报企业为版权方、出品方或制作方)
7、首播、实播证明材料(包括首播协议、首播截图、证明文件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三十九)第十九条 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五款)
措施条文:
对上一年度在院线放映的原创影视动漫作品,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为原创影视动漫作品的版权方、主要出品方或制作方。主要出品方,即第一至第四出品方;联合出品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2.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作品简介及院线放映情况说明
5、作品原创证明材料
6、与项目相关的制作经营、拍摄、发行、公映许可证等材料
7、版权合同、出品合同、制作合同、放映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8、票房收入(中国互联网专业电影数据平台实时数据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等证明材料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第十九条 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六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在主要视频网站首播的微短剧影视作品,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请条件:
1.本措施主要视频网站包括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哔哩哔哩、芒果 TV 等长视频平台;红果、番茄、河马、麦芽、九州、山海、花生、天桥、点众、六翼、掌玩等独立微短剧APP。
2.申报企业为微短剧影视作品的主要出品方。主要出品方,即第一至第四出品方;联合出品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作品简介及首播情况说明
6、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
7、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能证明申报企业为版权方、出品方或制作方)
8、首播、实播证明材料(包括首播协议、首播截图、证明文件等)
9、网站播出合同及资金结算凭证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一)第十九条 影视产业发展支持(第七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已播出、含有福田元素且具有提升福田形象、产生较大影响的原创影视作品,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原创影视作品上一年度在国内公映或中央电视台、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行业认可的主要视频网站播出。
2.原创影视作品须在福田区具有标志性场景拍摄取景不少于5处,并在片尾字幕中列明取景地名称。
3.申报企业为主要出品方。主要出品方,即第一至第四出品方;联合出品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6、申报企业简介、作品简介及播出情况说明
7、与项目相关的节目制作经营、拍摄、发行许可证等文件;若为网络剧可提供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中的节目上线备案通过回执或截图(证明已取得上线备案号)
8、版权合同、投资合同、制作合同、播出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申报企业为版权方、出品方或制作方)
9、在福田区具有标志性场景拍摄取景不少于5处(须在片尾字幕中列明取景地名称)的相关截图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二)第二十条 作品获奖支持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获得美国奥斯卡金像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等奖项的原创影视、动漫、演艺作品,按所获奖项等级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为主要出品方。主要出品方,即第一至第四出品方;联合出品作品仅接受一家企业申请,以第一家申报为准。
2.上一年度获得美国奥斯卡金像奖、法国戛纳金棕榈奖、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以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星光奖、飞天奖、金鹰奖、白玉兰奖。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与项目相关的制作、发行、公映许可证等材料
复印件(盖公章)
5、版权合同、出品合同、制作合同、放映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公章)
6、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获奖证书、奖项简介等材料(如获得提名的则提供网站公布截图并附相应网址,如获奖证书、官方网站为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复印件(盖公章)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三)第二十一条 旅游新场景打造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建设向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宣传展示、游客游憩等旅游便利化服务的游客服务场所,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建设单位在建设完成前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设方案、投入情况、预期效益以及社会影响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游客服务场所,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本条所指“建成”,以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2.建设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其项目须于上年度1月1日(含)之后建成。
3.单个游客服务场所建筑面积或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以实际使用面积申请需提供专业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记录或证明。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简介
5、游客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及场所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场所及整体情况)
6、游客服务中心运营和发展策划书(需包含功能规划及介绍、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中长期发展目标进度计划、管理运营机制、运营团队配置等)
7、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其他可证明申报单位取得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场地面积核准证明材料、装修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8、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等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四)第二十一条 旅游新场景打造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鼓励企业依托eVTOL、无人驾驶飞行器、直升机、载人气球、滑翔机等业态拓展低空文旅体验项目,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在福田区利用eVTOL、无人驾驶飞行器、直升机、载人气球、滑翔机、观光缆车等业态开展低空文旅体验项目。
(2)申请项目在福田区有实体场景,并且可以进行现场体验。
(3)申请项目通过公开渠道售票,且单个申请项目的全年销售额(指12个月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
2.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开展的项目。
3.项目已获得政府其他类型支持的部分不予支持。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5.支持对象不受本措施第三十三条(一)“文化创意、现代时尚、数字创意、体育、旅游业、住宿业企业”限制。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文件
6、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成效、现场照片)
7、申报项目全年销售额的证明材料
8、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项目的全年销售额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五)第二十二条 入境旅游高品质发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鼓励旅游相关场所建设和优化多语种的标识系统和服务体系,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适用于上一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
2.支持对象为福田区A级景区的运营主体、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
3.同一企业仅可申请入境旅游高品质发展支持第一款与住宿业焕新提升支持第一款中的一项支持。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多语种标识系统及服务体系相关证明材料及场所照片(不少于6张,需体现优化前后对比)
5、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六)第二十二条 入境旅游高品质发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利用过境免签政策推出入境旅游“过夜产品”,对在公开渠道上线的入境旅游过夜产品,根据年度游客接待量依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产品内容及计划上线平台、预期售卖情况及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入境旅游过夜产品,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申请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其申请项目须是上一年度1月1日(含)后开展的项目。
3.入境旅游过夜产品需包含至少一晚在福田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住宿,并串联3个以上可提供凭证的福田区游览或消费点位,单个入境旅游过夜产品的年度游客接待总量需不少于1000人次。
4.同一项目仅可申请入境旅游高品质发展支持第二款与旅游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支持第一款中的一项支持。
5.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申报企业简介
6、所开发的入境旅游过夜产品相关介绍,需提供产品上线销售的证明材料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游客接待量及过夜天数相关证明材料,如线上订单销售凭证、酒店订单或发票、酒店入住凭证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七)第二十三条 旅游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围绕福田旅游资源开发多主题的线路产品,给予单条线路最高3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产品内容及计划上线平台、预期售卖情况及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线路产品,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申请单位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其申请项目须是上一年度1月1日(含)后开展的项目。
3.旅游线路产品需包含至少一晚在福田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住宿,并串联3个以上可提供凭证的福田区游览或消费点位,单条旅游线路产品的年度游客接待总量需不少于1000人次。
4.同一项目仅可申请入境旅游高品质发展支持第二款与旅游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支持第一款中的一项支持。
5.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5、申报企业简介
6、所开发的旅游线路产品相关介绍,需提供产品上线销售的证明材料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游客接待量及过夜天数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产品行程安排、保险或交通凭证、酒店订单或发票、酒店入住凭证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八)第二十三条 旅游产品高质量供给体系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在线旅游平台(OTA)自营业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其上年度自营业务平台收入,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运营支持。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于规模以上旅行社及其他服务业企业,且该企业需为OTA平台在福田设立的、用于在平台售卖自营产品的独立法人主体。
2.给予支持的国际国内OTA平台包括:Booking、Agoda、Expedia、客路(klook)、携程、美团、飞猪、去哪儿、同程、马蜂窝等。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申报企业简介及在线旅游平台自营业务收入相关证明材料
6、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十九)第二十四条 都市旅游营销推广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高端旅游展会,依条件给予最高25万元/场次的支持。
申请条件:
1.给予支持的国际国内重要展会包括: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ITB Berlin)、新加坡旅游展览会(ITB Asia)、上海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ITB China)、伦敦世界旅游交易会(WTM London)、阿拉伯旅游展(ATM)、全球会奖旅游展(IBTM World)、香港国际旅游展(ITE Hong Kong)、广州国际旅游展览会(GITF)、上海国际酒店及商业空间博览会(Hotel&Shop Plus)、上海国际酒店及餐饮业博览会(Hotelex)、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CITM)、深圳国际酒店及商业空间博览会(Hotel&Shop Plus Shenzhen)。
2.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组展单位或承办单位出具的企业参展证明文件、展会场租合同、场馆租金结算单等
6、实际参展费用明细表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8、参展情况介绍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第二十四条 都市旅游营销推广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平台、线下高铁、地铁、机场等渠道等投放福田旅游产品推广广告,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在广告投放前向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广告投放策划方案、投放渠道、具体时间安排、资金预算、预期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申请产业资金支持,其申请项目须是上年度1月1日(含)后开展的项目。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支持的复函
6、旅游产品推广说明,包括推广内容、推广时间、推广费用总额和效益等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推广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8、旅游产品推广实际费用明细表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一)第二十五条 住宿业焕新提升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鼓励住宿业企业开展提升改造和品牌化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升级改造项目和新增STR评定为奢华级的项目,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1.升级改造项目支持标准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
(2)单家企业一年仅可申请一个项目,项目需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上年度1月1日后项目仍在库。相关数据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3)对住宿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升级改造项目,及2024年1月1日后开工,且在2025年第十五届全运会开幕前完成更新改造并全部投入使用的项目给予支持。
(4)同一项目仅可申请一次支持,同一企业仅可申请住宿业焕新提升支持第一款与入境旅游高品质发展支持第一款中的一项支持;同一企业仅可申请新增STR评定奢华级支持与升级改造项目支持中的一项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直报系统上打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新增STR评定奢华级支持标准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需按国际酒店等级划分标准STR(Smith Travel Research)划分为奢华(Luxury Chains)、签订管理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且已正常运营一年(含)以上。
(2)同一企业仅可申请新增STR评定奢华级支持与升级改造项目支持中的一项支持。同一企业仅可申请新增STR评定奢华级支持与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支持第三款中的一项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品牌及酒店简介
6、已签订的酒店管理合同
7、本年度上半年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月报表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二)第二十五条 住宿业焕新提升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住宿业企业打造优质酒店餐饮品牌,对新增黑珍珠餐厅、米其林餐厅等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
2.酒店餐厅需为酒店自主经营,餐厅相关证照的法人主体需与酒店一致,且餐饮收入需纳入酒店营业收入中统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餐厅经营证照
5、获评证明材料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三)第二十六条 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支持企业优化运营模式、提升服务品质、扩大经营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
1.第一项:新增入库支持
申请条件:
(1)年度入库支持对象为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且本年度上半年营业额达到4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宿业企业,但近三年统计关系迁出福田、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除外。
(2)月度入库支持对象为上年度四季度后首次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统计数据库(月度入库),本年度单季度营业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宿业企业,但近三年统计关系迁出福田、上年度1月1日后回迁的企业除外。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申报企业简介
6、本年度上半年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月报表(需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第二项:季度增长支持
申请条件:
当年单季度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率不低于5%。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月报表(在统计直报系统中打印能体现申报当季数据)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四)第二十六条 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支持住宿业企业招徕宴会或会务活动,按消费额比例给予年度最高100万元支持。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
2.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开展的宴会或会务活动,且单次宴会或会务消费额需达40万元以上。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申报企业简介
6、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宴会或会务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五)第二十六条 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对住宿业企业在国内外开设线下直营门店的,依条件给予每家门店最高5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
2.需为上一年度开设的线下直营门店,并设置为住宿业企业的分支机构,且直营门店的收入在福田总部结算。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直营门店上一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直营门店营业执照
6、申报企业及门店基本情况、装修情况说明及店面照片(3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门面及整体情况)
7、租赁合同(自有物业提供产权证明)
8、实际投资费用明细表
9、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凭证)
10、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1、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六)第二十七条 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评为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依条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仅限上一年度新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运营主体。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简介
5、获评证明材料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七)第二十七条 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新评定为3A级及以上的旅行社的,依条件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支持对象仅限规模以上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企业。
2.同一企业获评同一资质仅可获得一次支持,属于重新认定或获批延续的,此前未获得过支持的,可给予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简介
5、获评证明材料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八)第二十七条 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及以上的旅游酒(饭)店的,给予最高15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适用于上年度评定为五星级及以上的旅游酒(饭)店。
2.同一企业获评同一资质仅可获得一次支持,属于重新认定或获批延续的,此前未获得过支持的,可给予支持。同一企业仅可申请新增STR评定奢华级支持与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支持第三款中的一项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申报企业简介
5、获评证明材料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五十九)第二十八条 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对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且完成实体化运营的职业俱乐部,依条件给予三年累计最高1500万元的成长支持。
项目说明:
1.俱乐部资助分为一类和二类扶持项目职业体育俱乐部,其中足球、篮球、羽毛球、冰球为一类扶持项目,赛艇、拳击、三人篮球为二类扶持项目。除以上项目外,其他职业体育俱乐部暂不列为扶持范围。
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前三年分别给予1500万元、800万元的成长支持,首年支持50%,第二年支持30%,第三年支持20%。
3.完成首年申报后,第二年、第三年申请单位需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供参加对应赛季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1.申报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营单位应符合上述提及的一类、二类扶持项目,且上一年度在福田区完成实体化运营并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
2.俱乐部完成实体化运营后,需连续三年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若三年内因俱乐部因搬迁或降级等原因中止参赛,则自该年度起停发此项成长支持,后续恢复参赛亦不补发。
3.职业体育俱乐部在参加完整赛季前,应完成经营手续。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行业协会等发布的官方文件等)
5、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俱乐部简介、赛事概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关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截图不少于5张)
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7、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十)第二十八条 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按不超过经审计认定的参赛支出的25%,给予每赛季最高2500万元一次性参赛支持。
项目说明:
1.职业体育建设支持按照运动项目所属类别,给予不同的支持标准。其中,足球、篮球、羽毛球、冰球为一类扶持项目,赛艇、拳击、三人篮球为二类扶持项目。扶持力度依据参赛类别及成绩而定:
(1)参加足球中超职业联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2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参加篮球CBA职业联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1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3)参加羽毛球超级联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10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参加冰球、二类扶持项目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可分别给予每赛季最高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原则上市区两级对同一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经专项审计认定支出的50%。
申请条件:
1.申报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营单位应符合上述措施条文提及的一类、二类扶持项目,且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
2.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行业协会等发布的官方文件等)
5、参加职业联赛成绩证明文件
6、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俱乐部简介、赛事概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关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截图不少于5张)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成果佐证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十一)第二十八条 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对参加国内外顶级职业联赛且取得优秀成绩的职业体育俱乐部,依条件给予每赛季最高2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项目说明:
1.职业体育建设支持按照运动项目所属类别,给予不同的支持标准。其中,足球、篮球、羽毛球、冰球为一类扶持项目,赛艇、拳击、三人篮球为二类扶持项目。扶持力度依据参赛成绩而定:
(1)获得足球亚冠联赛前三名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2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获得足球中超职业联赛前三名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
(3)获得篮球CBA职业联赛前三名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1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获得羽毛球超级联赛前三名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200万元的专项扶持。
(5)获得其他顶级职业联赛前三名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100万元的专项扶持。
申请条件:
申报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营单位应符合上述措施条文提及的一类、二类扶持项目,且上一年度参加国内外顶级职业联赛并取得优秀成绩(即前三名)。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参加全国最高级别以上职业联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行业协会等发布的官方文件等)
5、参加职业联赛成绩证明文件
6、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俱乐部简介、赛事概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关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截图不少于5张)
7、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十二)第二十九条 高端体育赛事支持(第一款)
措施条文:对在福田区举办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按不超过经审计认定的办赛投入的50%,依条件给予最高1500万元一次性办赛支持。
项目说明:
1.申请单位在活动举办前需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国际级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赛事简介、赛事规模、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赛事,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同一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一年内申请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支持项目最高2个,一年内申请的高端体育赛事(包括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高水平商业赛事)支持项目最高3个。
3.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支持按照赛事类别,给予不同的支持标准。扶持力度依据举办赛事类别而定:
(1)举办足球世界杯、足球世俱杯、篮球世界杯、乒乓球世锦赛、乒乓球世界杯、汤姆斯杯、尤伯杯、苏迪曼杯、羽毛球世锦赛、ATP/WTA年终总决赛、游泳世锦赛、短池游泳世锦赛的,可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举办足球亚洲杯、篮球亚洲杯、世界羽联巡回赛超级1000赛、ATP/WTA1000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1000万元的专项扶持。
(3)举办乒乓球亚锦赛、乒乓球亚洲杯、游泳亚锦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8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举办羽毛球亚锦赛、世界羽联巡回赛超级750赛、ATP/WTA500赛、国际篮联三人篮球10级赛的,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专项扶持;举办国际篮联三人篮球9级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200万元的专项扶持。
(5)举办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冰上项目等项目的奥运会、世界杯资格赛,可给予每赛季最高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原则上市区两级对同一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经专项审计认定支出的50%。
申请条件:
1.赛事举办时间在上年度1月1日以后,举办地点设置在福田区。
2.申报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票房营业收入纳统在深圳市福田区。
3.申报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取得国际级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确认。
4.申报的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认可。
5.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函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赛事授权确认文件
6、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出席嘉宾、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并截图)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成果佐证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十三)第二十九条 高端体育赛事支持(第二款)
措施条文:对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按不超过经审计认定的办赛投入的50%,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办赛支持。
项目说明:
1.活动举办前,申请单位需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全国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赛事简介、赛事规模、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赛事,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同一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一年内申请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支持项目最高2个,一年内申请的高端体育赛事(包括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高水平商业赛事)支持项目最高3个。
3.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支持按照赛事类别,给予不同的支持标准。扶持力度与举办赛事挂钩:
(1)举办中国足协超级杯的,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2)举办全国男子篮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单项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团体锦标赛、CTA800及以上级别赛、全国游泳冠军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300万元的专项扶持。
(3)举办CBA夏季联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的,可给予每赛季最高2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原则上市区两级对同一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经专项审计认定支出的50%。
申请条件:
1.赛事举办时间在上年度1月1日以后,举办地点设置在福田区。
2.申报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票房营业收入纳统在深圳市福田区。
3.申报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取得全国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确认。
4.申报的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认可。
5.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函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赛事授权确认文件
6、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出席嘉宾、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并截图)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成果佐证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十四)第二十九条 高端体育赛事支持(第三款)
措施条文:对有国际高水平队伍或运动员参加高水平商业赛事,按不超过经审计认定的办赛投入的40%,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办赛支持。
项目说明:
1.活动举办前,申请单位需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全国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赛事授权、赛事简介、赛事规模、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赛事,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同一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一年内申请的高端体育赛事(包括国际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全国性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高水平商业赛事)支持项目最高3个。
3.高端体育赛事最高支持金额依据赛事单场最高票房营业收入而定:
(1)票房营业收入在500(含)-1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专项扶持。
(2)票房营业收入在1000(含)-2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专项扶持。
(3)票房营业收入在2000(含)-4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票房营业收入在4000(含)-6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专项扶持。
(5)票房营业收入在6000(含)-8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专项扶持。
(6)票房营业收入在8000(含)以上的,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专项扶持。
4.原则上市区两级对同一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经专项审计认定支出的40%。
申请条件:
1.赛事举办时间需在上年度1月1日以后,举办地点应设置在福田区。
2.申报的高水平商业赛事票房营业收入应纳统在深圳市福田区。
3.申报的高水平商业赛事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认可。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函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票房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7、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出席嘉宾、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并截图)
8、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成果佐证等)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十五)第三十条 高端体育赛事冠名支持
措施条文:企业冠名在福田区举办的国际、国内高端体育赛事,按不超过冠名费用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冠名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的国际、国内高端体育赛事须取得国际级、全国体育联合会或单项体育协会等赛事授权机构的认证或赛事授权确认。
2.冠名赛事的参赛规模须达一万人以上。
3.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3、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申报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4、参赛人数证明材料
5、赛事授权确认文件
6、申报项目的总结性材料(包括项目概述、经费使用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宣传报道及链接列表、出席嘉宾、活动照片等,其中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并截图)
7、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成果佐证等)
8、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十六)第三十一条 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支持
措施条文:对上一年度由社会力量投资并投入运营的新建体育场馆,依条件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建设支持。
项目说明:
1.场地建设前,申请单位需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设方案、运营方案、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经审定同意支持的建设项目,由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签领复函。
2.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馆支持金额依据场地建筑面积而定:
(1)经测绘,体育场地建筑面积在3000(含)-5000平方米,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经测绘,体育场地建筑面积在5000(含)-10000平方米,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3)经测绘,体育场地建筑面积在10000(含)-20000平方米,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4)经测绘,体育场地建筑面积在20000(含)平方米以上,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由社会力量投资运营。
2.申报项目在福田区投入运营满1年且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指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显示异常)。
3.政府特许经营项目除外。
4.申报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申报项目后,需接受并配合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就其产业资金支持事项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复函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等证照
4、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场地测绘报告
6、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7、申报企业简介、新建体育场馆基本情况、建设情况说明及场馆照片(6张不同角度,需体现内部、场馆及整体情况)
8、审计核查的相关佐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成果佐证等)
9、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10、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据以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支持。
五、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支持”“高端体育赛事支持”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企业(协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本措施不再支持。
(三)本措施涉及奖补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奖补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控制。
(四)第六章都市体育产业支持项目中,原则上市区两级对同一项目累计支持金额最高该项目经专项审计认定支出的50%。
六、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点击“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专栏,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七、补充说明
(一)福田区政府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帮助企业申请资金项目,企业应直接对产业资金支持提出申请,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等官方申报渠道如实进行申报,并按要求递交有关材料。企业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为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取消企业产业资金支持资格。
(二)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不得申请本措施支持。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如涉嫌犯罪被查处的,尚未结案的暂缓支持。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经审判构成犯罪的不给予支持。
(三)申报单位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劳资纠纷的不予受理或不给予支持。申报单位申请之日起近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不予受理或不给予支持。
(四)对恶意套取政府政策资金的企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方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方补充材料,申请企业应予以配合。
(六)单次支持额度3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需与审批部门签订书面监管协议。
(七)对于按本政策获得支持又偏离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的企业,责令退回支持资金;拒不退回的,由审批作出收缴支持资金的决定。
(八)企业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拒绝配合产业资源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违反书面监管协议,隐瞒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的,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存在故意逃避监管违约责任的情形,视同为违反书面监管协议,由主管部门取消、追回支持资金等资源。
(九)本申请指南中,如无特别说明,涉及“上一年度”均指项目申请的前一个自然年;涉及数字“以上”“超过”“不低于”的,均包含本数;涉及数字区间的,均包含下限不含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