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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都市型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9-0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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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总部研发+”都市型先进制造业高地,促进福田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5〕9号)》《〈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一、增强制造业创新发展能力
(一)培育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
1.大力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福田区制造业企业强化技术攻坚,聚力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与产业链断点,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按照实际投资建设费用,依条件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2.支持打造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引导企业重视和加大工业设计投入。对已获得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创新中心项目,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二)提升制造业专业化能力
1.鼓励专精特新企业认定。为提升福田区新质生产力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入选专精特新名单的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费用,依条件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2.支持培育单项冠军企业。鼓励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提升创新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力,壮大产业链领航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3.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引领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认定的企业(机构),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增强数字化转型发展能力。大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全面提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水平。对企业在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及业务应用等领域购买云服务的投入,按照实际支付费用,依条件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二、提升制造业规模发展能级
(四)鼓励加大工业投资技改投入。为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鼓励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项目。对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实施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按照实际投资费用,依条件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五)支持提升企业发展规模。为推动工业稳增长,提升企业发展规模,增强制造业发展动能。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或实现稳定增长的工业企业,依条件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三、健全制造业要素保障体系
(六)拓宽产业空间供给渠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驻福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价格原则上为市(区)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发布的同片区同档次市(区)产业用房租金参考价格的30%-70%。具体依据《福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实施。
(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优惠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企业聚焦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产能扩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的利息,依条件给予最高150万元支持。
(八)深化行业交流合作。为赋能制造业产业升级,汇聚创新动能,支持搭建高端交流平台。对在福田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行业赛事和产业推广活动,按照活动实际费用,依条件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四、附则
(一)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智能终端、信息通信、人工智能芯片及其他有工业投资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等。在福田区产业协作地区开展区域协同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政策条款。(二)本措施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总量控制、自愿申报、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流程,在每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预算内对各类项目实施资助。若该项目审核资助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额,则实际资助金额按比例下调。
(三)本措施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至2025年月日止,由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福工信规〔2023〕1号)同步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