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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编制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人社函〔2022〕3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

二、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劳务派遣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促进福田区经济发展的其他单位。

三、支持项目和申请材料

第一条  稳步增长支持 

政策文本: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根据上年度发展情况,依条件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项目说明:根据2024年度营收总额及同比增速分档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进行申报。

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行业分类属于人力资源业;

2)2024年度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同比正增长。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2024年度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表等凭证)

审计报告原件(盖章)/其他打印(盖章)

3

承诺书【1.承诺合法合规经营,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2.承诺将政府支持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等】

原件(盖章)(并提供扫描件)

4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打印(盖章)

5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条  融合发展支持

政策文本:对入驻福田区服务业专业楼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

1.对入驻福田区服务业专业楼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4年度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给予支持。

2.入驻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汉国中心)的人力资源机构,具体依据福田英才荟政策有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定及当年公布的申请指南执行。

3.若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申请条件,企业可自愿选择任一政策申请,不能重复享受支持。同一项目已获我区相关部门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入驻楼宇(园区)需获得福田区服务业专业楼宇(园区)认定(大百汇广场、广电金融中心、平安金融中心、汉国中心、中粮·福田大悦广场、新浩e都、中电迪富大厦、福投控大厦、泰然坊、新洲同创汇及福田区认定的其他服务业专业楼宇等),入驻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汉国中心)的按照福田英才荟政策有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定及当年公布的申请指南提交申请。

2)申请主体分类属于人力资源业。

3)2024年度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高于上年度总营业收入。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2023、2024年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表等凭证)

审计报告原件(盖章)/其他打印(盖章)

3

租赁合同(需进行租赁备案,并提供租赁备案凭证)及租金支付材料(项目支出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4

承诺书【1.承诺所租物业不存在转租行为,且同期未享受我区其他的企业租赁办公用租金支持。2.承诺与出租方、所承租物业的产权人不存在关联关系。3.承诺合法合规经营,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4.承诺将政府支持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等】

原件(盖章)(并提供扫描件)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打印(盖章)

6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条  产品创新支持

政策文本:对人力资源项目(产品)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奖项或在国家、省人社部门举办的各类大赛中获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若同一比赛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企业可自愿选择级别申请支持,不能重复享受支持。同一奖项已获我区相关部门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荣获国家、省级奖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在国家、省人社部门举办的比赛中获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2024、2025年度人力资源项目(产品)获得国家、省级奖项或在国家、省人社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的相关证明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3

提供其项目介绍、产品创新情况等有关材料

原件(盖章)

4

承诺书【1.承诺合法合规经营,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2.承诺将政府支持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等】

原件(盖章)(并提供扫描件)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打印(盖章)

6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条  科技赋能支持

政策文本:对积极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移动终端、O2O等信息技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研发投入的5%给予支持,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对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移动终端、O2O等信息技术开展人力资源业务,研发投入经费超过50万元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支持。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移动终端、O2O等信息技术开展人力资源业务;

2)2024年度研发投入经费经税务部门核定后超过50万元;

3)企业需依法履行纳税、统计义务。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包括上年度经费经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投入)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3

2024年度审计报告(需包含营业收入)

原件(盖章)

4

承诺书【1.承诺合法合规经营,并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2.承诺将政府支持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支出,不得用于证券类投资、缴纳罚款和滞纳金等】

原件(盖章)(并提供扫描件)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打印(盖章)

6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五条  人才引进支持

政策文本:鼓励并支持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福田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优秀个人,可申请福田英才荟人才支持项目,并按照当年福田区公布的申请指南执行。

项目说明:具体依据福田英才荟政策有关规定及当年公布的申请指南执行。

第六条  培训服务支持

政策文本: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业务,对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支持,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项目说明:具体依据福田英才荟政策有关规定及当年公布的申请指南执行。

第七条  住房保障支持

政策文本:对符合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给予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支持。

项目说明:具体依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田区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有关规定及当年公布的受理通告实施。

四、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本措施支持资金受产业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及财政局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将视申报情况和资金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需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支持。

五、限制清单和除外情形

(一)“稳步增长支持”项目可不受同一企业年度内享受产业资金支持总额限制。

(二)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同一活动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

(三)其他限制和除外情形按照《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流程

第一步:登陆“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请指南》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请指南》所列的材料,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主体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材料装订顺序按本《申请指南》的表格序号排列,材料厚度较小可采用竖排左侧两个钉装订,材料厚度较大时采用胶装、线装、打孔装之中一种,不能采用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不予受理。

七、补充说明

(一)如福田区相关产业政策有修订,则按照新修订的政策执行。

(二)福田区政府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帮助企业(机构)申请资金项目,企业(机构)应直接对产业资金支持提出申请,通过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等官方申报渠道如实进行申报,并按要求递交有关材料。企业(机构)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代为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取消企业(机构)产业资金支持资格。

(三)依法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企业(机构),不得申请本措施支持。申请支持资金的企业(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如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的,尚未结案的暂缓支持。涉嫌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后,被判处刑罚的不给予支持。

(四)对恶意套取政府政策资金的企业(机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主管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上门走访调研和向第三方查验真实性等方式进行审核。如发现申请主体提供材料不规范或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可要求申请主体补充材料,申请主体应予以配合。

(六)获得本措施中各项支持的企业(机构),需依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签署书面监管协议。

(七)企业(机构)在申报、执行受支持项目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拒绝配合产业资源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违反书面监管协议,隐瞒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的,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存在故意逃避监管违约责任的情形,视同为违反书面监管协议,由主管部门取消、追回支持资金等资源。

八、本《申请指南》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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