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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扶持

发布时间:2020-04-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审批内容
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扶持。
二、资助标准
 鼓励生物企业主动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技术改造升级实际支出的50%,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配套扶持。
三、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依法依规报送相关统计
数据;
(四)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
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六)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申报后通过专家评审。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如没有,提供书面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和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年营业收入证明材料;
(五)单位简介、近三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
(六)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技术改造相关合同、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专家评审验收报告;
(八)实际项目支出专项审计报告或与项目相关的实际支出明细表格及其证明材料;
(九)改造前后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对比数据;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正反打印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需含全部内容的一个PDF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