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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深宝商务〔2024〕86号

发布时间:2024-12-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商贸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促进全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商贸经济引领区,助力宝安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制定本措施。

一、促进商业扩容提质
(一)推动批发业跨越式发展。加快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大力支持平台型、总部型贸易企业发展,积极培育全球或区域性品牌总代理、总经销。联合前海建设大宗商品贸易集聚区,做大做强农产品、能源、矿产等大宗商品贸易。推动供应链链主企业集聚。围绕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培育一批供应链链主企业,形成上下游协作配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供应链生态体系。支持企业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提升服务制造业的能力。鼓励产供销内外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探索制造商主导型批发业培育发展机制,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设立销售中心、交付中心、结算中心。鼓励批发企业拓展零售业务,引导专业批发市场向供应链服务平台转型,推动批发市场统一结算。对首次入选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的批发供应链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优质批发企业按其销售额(零售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
(二)支持零售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实体零售品质升级。把  握深港跨城消费、大湾区融合发展契机,加快培育会员制、仓储  式、奥莱式等优质零售品牌,鼓励头部汽车企业在宝安设立交付  中心、售后中心。推动商业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采取品牌联营  或统一结算模式。激发网络零售发展潜力。支持直播电商、跨境  电商、即时零售等网络零售新业态,推动各类主体拓宽线上销售  渠道,打造一批跨境电商、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在办公用房、设 备软硬件投入、运营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培育新零售新业  态。聚焦新产品、新渠道、新生活方式,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 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支持电子竞技、社交电商、“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型消费,打造新零售示范区。对优质网  络零售、汽车零售企业产业空间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支 持200万元。对优质零售企业按其销售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 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鼓励住宿业提质创优。培育一批成长性强的住宿企业。支持住宿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住宿企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与接待能力,更好满足多层次、特色化、个性化的住宿服务,扩大住宿 消费。推动住宿企业标准化发展。支持高品质住宿企业争创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发挥示范标杆作用,促进住宿业品质提升和规范化管理。大力实施品牌引领带动战略。着力打造高品质特色酒店集群,全力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酒店投资,加快推动住宿企业升级扩容,推动住宿企业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对优质住宿企业按其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对首次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 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对优质酒店管理公司每年最高给 予300万元奖励。
(四)扶持餐饮业品牌升级。加快培育餐饮领军企业。联合餐饮平台企业加大技术培训和流量扶持,积极培育米其林榜单、黑珍珠榜单、必吃榜榜单等优质餐厅。鼓励优质餐饮企业连锁经营、开拓市场,打造一批有竞争力和知名度的连锁餐饮品牌。实施“网红”品牌培育工程。鼓励本地餐饮品牌创新发展,支持宝安盆菜、黄油蟹、蚝王三拼、沙井烧鹅等传承创新,培育一批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举办“宝安美食节”活动,加强美食文化宣传推广,打造一批“网红”美食街区。支持团餐、配餐企业拓展市场。实施中央厨房配送体系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团体供餐、网络订餐,支持中央厨房和集配中心承接学校、医院、园区、企业的餐饮服务外包业务。引导预制菜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预制菜品牌培育,发挥规模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开展预制菜口味、品质、营养等第三方评价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对优质餐饮企业按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二、提升服务业发展优势

(五)支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推动租赁和会计、法律、广告、人力资源等商务服务业国际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型,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对优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按其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打造优质家政服务品牌。积极培育产品修理、清洁服务、家政服务等服务业态,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提升定制化、专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打造叫得响的家政服务品牌。对优质居民服务、修理业企业,按其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六)促进现代物流业能级提升。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转型。推动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与跨境电商服务模式相结合,对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企业按其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0万元。加快发展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在周边城市布局运营一批物流仓储设施项目,对优质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按其营业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促进航空货运物流发展。对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批发业等优质企业,与航空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通过机场进口消费类电子产品、中高端消费品、黄金珠宝、医药产品、农产品等,按进港货量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
最高补贴100万。鼓励企业创优评级。对首次入选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实施主体企业、中物联首次认定的5A级物流业企业、市交通运输局首次认定的市重点物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推动电商平台发展壮大。落 实深圳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和前海、宝安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培育一批带动效应显著、区域辐射力强、发展潜力大、商业模式新颖的综合类电子商务平台。强化技术驱动示范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数字化升级和商业科技研发投入,开展数字化场景运用,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直播电商产业生态。鼓励媒体、MCN机 构、培训机构和品牌企业联合培养直播专业服务、供应链管理和技术应用等团队,对头部及优质直播电商企业给予“三个一”住房保障;结合“宝安购物季”“直播电商月”等开展主题直播活动,支持消费电子、现代时尚等产业利用直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销售规模。
(八)支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落 实宝安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链条扶持会展产业升级。支持会展中心周边多业融合、功能完善、环境提升,营造会展业良好生态。坚持专业化、精品化办展,支持举办国内外品牌展会,扩大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会展产业集聚效应。支持打造会展产业示范园区,引导会展及承建、科技、商旅等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入驻,推动会展产业集聚成势。支持优 质行业协会在宝安发展,发挥对会员单位和知名展会的虹吸效应,促进宝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展城融合。实施“会展+”战略,推动会展业与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举办大型会议和国际性论坛,助推宝安企业走向世界舞台。支持会展业与文旅商体等产业联通融通,加强办展办会同消费市场有机联动,激发会展经济“溢出效应”。

 

三、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九)加速世界级商圈建设。打造国际一流消费高地。高品 质推进前海·宝中、空港会展两大世界级商圈建设,前瞻性规划 面向大湾区、面向国际需求的高品质商业空间,打造集“滨海+ 文化+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黄金商旅乐购海岸线。提升跨境消费 便利化水平。以打造国际级消费聚集区为目标,支持商圈开展境 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拓展数字人民币支付渠道,提高重点 商户外卡POS机、支付二维码和ATM外卡支取现金覆盖率。优化商 业空间载体布局。探索在重点片区实行以商业为主导的规划体系,优化商业中心、特色街区、社区商业等空间布局,完善“一刻钟 便民生活圈”;支持会展高线公园、滨海廊桥商业街区、创业商 业带等区域可持续发展,对进驻的优质商贸企业按销售额(营业 额)增量部分给予奖励,每家商户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十)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打造首店经济聚集地。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宝安开设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新概念店,举办全国首发、首秀、首展,推介新产品、新内容、新场景,引领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力。支持国货潮品“触网出圈”。组织 推选“宝安优品”,支持企业申报“老字号”、瞪羚品牌、优质商户等。举办“宝安优品·梦甄选”电商嘉年华等活动,面向全国、贯通全网推介宝安优企、优品。支持商贸企业品牌化、连锁 化、规模化发展。对首次入选中国连锁百强、广东连锁TOP100、深圳连锁经营50强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店、新品首发或获评品牌资质的企业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十一)丰富宝安特色消费新场景。升级打造“畅享湾区”宝安消费季IP。坚持一季度一主题,结合新开业重点商业项目和 重要节庆节点,举办全城联动的综合性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大商 圈面向大湾区游客开发旅游购物线路,打造辐射大湾区的购物嘉 年华。建设“一街道一特色商业街区”。高标准打造一批有特色、有流量、有知名度的商圈、街区,鼓励企业新建或改造特色商圈  (步行街)、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等,提升区域商业承载力和辐射力。拓宽低空经济消费新场景。依托各大商圈规划建设一批低空 起降点,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无人机配送、跨城急送等新零售配送 方式。积极培育“低空+”消费,推动低空飞行与旅游、运动、 摄影、娱乐、表演等消费活动相融合,培育低空消费新产品、新 服务和新业态。对参与促消费活动的优质单位和特色商业街区运 营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持续释放绿色消费潜力。大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满足市民改善型消费需求,在汽车、家电、家装、智能家居等重点领域,组织生产厂家、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参与以旧换新活动。鼓励绿色出行,开展“欢购爱车”购车促消费活动,支持消费者购买更加节能环保的车辆。拓展绿色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消费新场景,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全面推广绿色交易、绿色支付、绿色结算方式,创建绿色商场。

 

四、促进外资外贸量质齐升

(十三)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支持企业在宝安设立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新产品导入中心,支持企业利用外资增资扩产。打造跨国公司总部集群。支持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在宝安发展,培育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集群。对优质企业按照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给予分档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十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打造出口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高质量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光伏、锂电池等优势产品出口。促进工业生产与批发零售、外贸 进出口联动,支持企业设立直接面向海外市场的销售公司,培育本土供应链龙头、国际分销商、代理商。拓展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支持加工、维修、运输等服务贸易业态发展,鼓励会计、法律、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业构建国际网络,推动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互补、专业发展。优化企业出海服务。大力推广“前海·出海e站通”,为宝安企业“出海”提供一站式服务。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申报海关AEO高级认证、参与海关ERP监管改革试点等给予支持。引导外贸企业加强合规体系建设,防范应对涉外法律、平台规则、知识产权等风险。对外贸企业按照增量、增速等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五、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十五)培育壮大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支持商贸企业发展壮大。结合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商贸主体“个转企”“小升规”,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快培育贸易型总部企业。鼓励境内外企业在宝安设立具有采购、分拨、销售、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对首次认定为深圳市贸易型总部企业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物流仓储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六)支持商贸企业升级改造。支持企业数字化建设。鼓 励企业自建、引入数字服务平台,推动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元宇宙、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商贸业深度融 合,创新商贸服务业发展模式。支持企业设备升级。支持商贸企 业建设冷冻冷藏库、恒温恒湿库、低温加工处理中心等设施,探索实施智能驳运、智慧仓储、无人叉车、车辆电动化等项目。支持企业综合改造。鼓励商业场所(含批发市场)、商贸企业进行外立面提升、内部装修升级、周边环境提升,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发展能级。对优质企业数字化建设、设备升级、综合改造等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十七)完善商贸企业服务机制。完善挂点联系服务机制。组建商贸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常态化沟通对接 机制。完善领导挂点联系服务机制,加强企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要素保障。建立“惠企绿通服务”机制,按规定落实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人才优惠政策。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权威机构发布重点商业品牌、优质服务商户等各类榜单,树立一批管理先进、服务精良、消费者认可的服务品牌。鼓励商协会在促进宝安商圈建设、行业发展、服务创新、对外交流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六、附则

(一)本措施所需资金从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进行总额控制。
(二)本措施涉及条款,同时符合本措施及宝安区、前海合作区其他同类优惠措施规定的,申报主体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措施所称“最高”“不超过”“不少于”“不低于”包含本数;“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本措施实施前,符合本措施扶持条件的可适用本措施。
(五)本措施由宝安区商务局、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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