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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请对象及条件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为,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人员。
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贷款申请流程
(一)注册立户和身份核实。
1、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初创企业应在完成商事登记及企业参保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完成注册立户后,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网,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
2、符合身份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合伙创办企业的,符合补贴对象及条件的全部合伙人都需在首次补贴申请之前全部完成自主创业人员的身份核实,并提供合伙协议。
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身份证明资料。对于资料完备的,当场受理并查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能够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场即办,并告知申请人核实结果;无法当场进行核实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身份核实,核实结果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自主创业人员本人。
3、身份核实申请材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身份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验证证明(技工学校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供高级技工、预备技师、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学年我市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证明;转业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市军转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随军家属介绍信开具的当年度有效。非当年度开具的,需补充提供随军部队出具的证明);复员退役军人需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残疾人需提供市残联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身份证明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所创办实体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纳税证明或民办非企业证明或其他经营资质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需提供书面合伙协议(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贷款申请。
通过身份核实的自主创业人员可就近到经办银行网点(名单及地址详见附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提交以下资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创业项目计划书;
4.第三方信用反担保材料;
5.同意银行信用查询承诺书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方信用反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企业。
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月工资收入人民币5000元以上或拥有本市房产(含按揭房产)且有稳定收入的自然人(申请人配偶除外)。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需与申请人到经办银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反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反担保人需在该单位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或反担保人房产证明、6个月以上的银行对账单或存折明细记录(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提供反担保的法人企业,应当在深圳商事登记、正常经营且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上年度企业纳税额度5万元以上,且提供反担保的额度不超过其工商注册实收资本的50%。提供反担保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与申请人到经办银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经办的,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营业执照、企业纳税证明等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自主创业人员中的毕业生、在校学生、留学回国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免反担保手续。
(三)贷款受理和初审。
经办银行按规定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核查申请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对创业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可行性评估、贷款预审、合同拟签等。创业项目属于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限制行业的,不予以受理。
经办银行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创业项目审核情况初步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四)担保审核。
经办银行初审通过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核,并出具复核和担保意见。不同意担保的,出具不予担保通知。
(五)贷款发放。
担保审核通过的,经办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四、展期程序

申请人应在贷款到期2个月前向经办银行书面提出展期申请。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复核通过的,展期利率按原贷款合同利率执行,展期不贴息。复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担保通知。

五、贴息程序 申请人贷款到期且全额还本付息后,经办银行及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贴息通过经办银行发放给申请人。

2019更新)深圳市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经办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支行名称

地址

1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普惠金融部研发运营中心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2108-2109

2

中部营销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政路21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2

3

东部营销中心

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26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岗支行10

4

龙华营销中心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1003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8楼(龙华万众城对面)

5

科技园营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华路3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一楼

6

西部营销中心

深圳市沙井街道安农商行郎路1号农商行沙井支行大楼6层

7

罗芳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罗芳村63号

8

泥岗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社区金碧路星湖花园三期8号首层1、2号商铺

9

大望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社区新平大道1号

10

金稻田支行

深圳市罗湖区金稻田路清水河综合楼B2栋一楼

11

罗湖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红岭中路2068号中深国际大厦首层

12

竹子林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以红荔西路交界西北香山美树苑1—4栋群楼107号

13

南园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玉田大厦48及50号地铺

14

渔农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港城华庭首层1号

15

梅林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天心花园首层

16

上沙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上沙村上沙花园C栋1-2号首层

17

福田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2077号景发花园湖景阁1、2楼

18

上步支行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福侨花园A座1-3层

19

盐田支行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道40号蔚蓝假日雅苑一二层

20

田厦支行

深圳市南山区金鸡路1号田厦翡翠明珠花园1栋首层商铺A02-03

21

南头支行

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1873-12号

22

海湾支行

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路86号

23

南山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20号

24

大学城支行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塘朗新村1号一楼商铺

25

西丽支行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珠光路北珠光花半里欣苑4、6号铺

26

创业支行

深圳市宝安创业一路69区新福市场3栋3-6号

27

宝源支行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与海城路交汇处德信商务中心一楼

28

松岗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白路7035号

29

石岩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东路409号

30

观澜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178号

31

樟坑径支行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樟坑径社区宝业路商业综合楼首层

32

大浪支行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大浪南路401号

33

南联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河路8号

34

平湖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平湖街道守珍街138号

35

葵涌支行

深圳市大鹏新区深新北路36号

36

横岗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129号

37

大鹏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28号

38

大和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035号

39

坪地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3017号

40

南澳支行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富民路31号

41

龙城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如意路龙城华府4号楼商场一、二楼

42

坂田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3012号17-23一楼

43

南岭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南岭南路35号南岭商业中心楼35-5一、二楼

44

光明支行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公园路东侧、华夏路南侧和润家园第4栋01---06号

45

龙田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深汕路407号

46

坑梓支行

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27号

47

坪山支行营业部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建设路14-1号

 

 

 

 

 

 

注:共计47家网点,前5个营销中心为快速办理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