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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认定与扶持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受惠内容
财政科技经费重点扶持创新基地建设。
对新认定的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
对创新基地申报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农业“五新”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立项。
申报依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市农业局《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认定和扶持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5〕190号)
办理条件
1、基地依托企业(以下简称基地)必须是在某一农业产业中有较大优势和影响力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业加工型企业。技术和主导产品科技含量高、区域特色显著,对产业发展起引导作用;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建立完善的基地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
2、基地具有较好的研发和技术推广条件。设立独立研发部门,拥有专职研发队伍和技术服务组织;具备科研成果产业化所需要的测试手段、实验设备、试验条件和研发场所等基础设施;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1.5%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与2家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3、基地具有较强的研发和技术推广能力。已自主或合作开发出一批新产品,并在2~3年内成为企业主导产品;近5年承担、完成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市级(含)以上农业“五新”项目1项,并为项目成果的推广提供技术咨询、传播服务。
4、基地近三年的经营和科研状况良好。销售额、利税、研发投入、研发产出逐年递增;主要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以上;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5、基地具有较好的财务管理能力。建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研发费用管理制度;设立研发费用明细台帐,科研经费纳入企业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申请材料
1、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申报表
2、企业总体发展情况和今后发展目标
3、近三年财务报表
4、研发条件、研发投入证明
5、科技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证明
6、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证明
7、承担的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证明
8、近三年的经营和科研状况
9、企业财务制度和研发费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