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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产学研专项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3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支持重点与补助标准
企业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需求,以突破重大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实现产业化为目标;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所实施的联合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项补助金额30万元。
2.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福州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2)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创新性,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分类的项目优先。
(3)项目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联合开展实质性的技术开发合作,并已签订规范技术合同(合同需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研究成果归属、项目起止年限等内容)。
(4)申报项目应于2019年度完成并实现项目产品产业化及销售收入,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支付给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费用不低于20万元,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3.申报材料
(1)信用承诺书;
(2)2020年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申报表;
(3)产学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企业与合作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申报项目技术合同、合作双方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提供研发投入、项目产业化及支付合作方费用证明材料(部分较大金额发票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说明文件,如申报单位技术开发能力、项目相关知识产权、专利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