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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组织申报2022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1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2021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并按要求完成参展任务的在福州市注册的制造业参展企业或牵头单位。
二、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组织5家以上(含5家)制造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专业展会(广交会除外),给予抱团参展企业不高于实际支出的展位费80%的补助,给予牵头单位不高于实际支出的展位费总额20%的组织管理费补助。每家企业单次展会展位费补助不超过5万元,全年度奖励累计不超过30万元;牵头单位组织管理费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展会的基本情况;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申报2022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情况表(附件2);
4.企业参展合同、参展费发票、汇款证明复印件;
5.参展图片;
6.由展会牵头单位提供专项审计原件(审计内容应包含所申报企业参展费金额(已开票已回款)、参展费发票、汇款证明和布展合同或展位确认书);
7.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为各县(市)区审核收件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
2.福州市木雕行业协会申报2021中国(南京)工艺美术博览会等9个展会以及福州市脱胎漆器行业协会申报2021中国(南京)工艺美术博览会(详见附件2)(已列入2021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按照《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传统工业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2〕14号)途径申报。
3该项资金总预算控制在600万元以内。若实际需兑现金额超出资金预算控制总额时,将按政策规定,在预算范围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