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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一、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事后奖励补助的形式,经审核后,按本办法拨付给企业。
(二)支持标准:
1.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奖励标准:
(1)报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奖励20万元;
(2)通过陕西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奖励30万元;
(3)已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且已缴纳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企业,可按照转增股本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2.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企业的奖励标准:
(1)在主板首发上市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在科创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一次性奖励400万元;
(3)在境外主要证券市场首发上市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3.收购或者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西安市外公司,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纳税地迁入我市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4.在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奖励标准: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功的,奖励100万元;晋级精选层后,补充奖励300万元。
5.开展再融资的奖励标准:
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已上市挂牌企业,开展再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0.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首次开展股权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3%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并购重组的奖励标准:
对我市上市企业完成并购重组,并达到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并购金额10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1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7.对主办券商的奖励标准:
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在上市审核过程中,经过一轮问询即通过审核的,奖励主办券商50万元;经过二轮问询通过的,奖励30万元;三轮通过的,奖励10万元。
在全国股转系统晋级精选层的,给予其主办券商30万元奖励。
二、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专项资金奖励的企业,需在西安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合规经营。
(二)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需按要求参加西安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征集遴选,成为我入库市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
(三)上述各个支持标准的行为完成在2020年6月1日以后。
三、申报材料

(一)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已进入上市辅导并报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
1.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3.进入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
4.保荐券商向证监局提供的相关材料。
已通过陕西证监局辅导验收,并向证监会或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材料的:
1.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3.证监会或交易所出具的受理函。
已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申请转增股本奖励的:
1.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3.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所得税已缴纳的凭证(验原件);
4.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二)在境内外首发上市的企业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1.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相应证券交易市场出具的,能够证明该企业已办理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复印件(验原件);
3.在境外首发上市的,需提供由外汇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由银行出具的相应外资进帐单,同时提供公司内外名称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及境外上市场所的准许文件等材料;
4.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三)迁入西安市的上市公司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迁址安排情况等);
2.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4.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四)新三板挂牌及晋级精选层的企业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1.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企业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4.晋级精选层的企业,需提供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公开发行的批复文件。
(五)开展再融资的企业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进展情况);
2.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4.募集资金方案及相关批准文件,资金到位财务凭证等材料(境内再融资);
5.由外汇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由银行出具的相应外资进账单,同时提供公司内外名称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及境外上市场所的准许文件等材料(境外再融资);
6.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六)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融资的企业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在陕股交挂牌融资进展情况);
2.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4.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科技创新专板挂牌同意函;
5.募集资金方案及相关批准文件,资金到位财务凭证和股权变更证明等材料;
6.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七)主办券商奖励申请所需资料。
1.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主办券商)(附件3);
2.与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
3.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供一式两份完整资料(word格式,A4页面),加盖公章,简装并附电子文档一份。于10月29日前,报送至市金融工作局资本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