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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兑现金融类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各相关企业:
经开区管委会于2018年出台了《促进金融业发展 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措施》(西经开发[2018]125号)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区域中小企业扶持奖励的金融奖励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相关企业金融类政策奖励和补贴,现将2018年政策兑现工作具体申报情况通知如下:
一、 各类股权投资基金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1、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授权管理部门认可核发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资质资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投资方向符合经开区重点产业方向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经开区内且已完成备案,申报股权投资奖励需基金投期资满一年及以上,工商注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4、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授权管理部门认可核发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业务资质资格文件复印件;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5、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投资经营情况报告复印件;
6、申请落户奖励还需提供出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7、申请投资奖励还需提供投资协议及相关投资凭证复印件;
8、申请购房及房租补贴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购房或租金发票复印件;
9、申请税收贡献奖励的需提供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投资所得)纳税凭证复印件;
10、申请高端人才奖励的需提供公司聘任证明、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
11、申请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的需提供政府引导基金依据文件以及基金出资证明或验资报告复印件;
12、其他可以证明金融机构规范运营的相关材料。
二、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并购重组及融资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1、所有在我区完成股改、境内外上市挂牌(含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及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购重组及资本评级融资的企业;
2、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企业认定范围: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我区。
(二)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受理或批准企业有关发行和交易的申请的通知书、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4、新三板企业挂牌当年企业在经开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全年完税证明;
5、企业与证券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签订的有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支付相关必备中介结构相关费用的财务凭证;
7、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中小企业担保贴息
(一)补贴对象
1、所有在我区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
2、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中小企业认定范围:贷款企业为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并且税收属地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以产品研发、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中小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为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者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者资产总额在40000万元以下。
(二)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担保贴息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3、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被担保企业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合同、保费发票、被担保2018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被担保企业完税凭证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1、所有在我区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企业;
2、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企业认定范围: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我区。
(二)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5、与试点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人保财险出具的保单、保费发票以及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业企业贷款机构奖励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1、所有对我区工业企业进行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机构;
2、 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3、借款企业认定范围: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我区,具有在经济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从事生产或加工等具有工业特性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且拥有工业生产经营必要的物质资源和厂房场所的企业。
(二)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小额企业贷款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5、2018年度小额贷款机构财务审计报告,
6、小额贷款机构和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据等材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科技保险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1、所有在经开区内购买科技保险的企业。
2、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企业认定范围: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我区。
(二)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科技保险补贴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5、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保费通知书(如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如有)、保费发票;
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高新技术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及出口企业需提供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科技型企业融资贷款
(一)补贴对象
1、所有在我区通过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知识产权等信用贷款、票据贴息、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信用贷款等方式在境内外获得债务融资的高新技术企业。
2、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企业认定范围: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我区。
(二)申请资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4、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协议;
5、银行知识产权等信贷合同、借据;
6、票据贴息、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有效融资凭证(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7、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企业信用贷款及贷款担保风险补偿
(一)补贴对象
1、所有为我区开展信用贷款及贷款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及新金融机构;
2、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注册地址在西安市的金融机构及新金融机构。
(二)申请材料
1、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
2、风险补偿资金统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3、企业金融机构及新金融机构执照复印件;
4、2018年度金融机构及新金融机构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贷款合同及信用贷款本金损失相关证明材料;
6、贷款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高新技术企业、军民融合企业及出口企业需提供相关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8、贷款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九、申报要求说明
(一)同一家申报单位申请不同奖励项目仅需合并填写一份资金申请表;
(二)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对该机构的全部补贴、奖励,已经发放补贴、奖励后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予以追回。对于发现虚假申报、套取管委会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管委会不再受理该企业或个人的其他政策申请;
(三)以上材料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经开区管委会金融工作局(需提交电子版的发送至下方邮箱),逾期递交申报材料将不再受理,视为申报企业放弃本次政策申报;
(四)本通知中未尽事宜按照《促进金融业发展 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措施》(西经开发[2018]125号)执行。


附件1:资金申请表

附件2: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统计表
附件3: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统计表
附件4:工业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
附件5:科技保险补贴统计表
附件6:风险补偿资金统计表
附件7:《促进金融业发展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措施》

西安经开区金融工作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