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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0-03-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范围,规范申报及审核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政策执行高效,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范围
本细则所称实体书店,是指坚持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位,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物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法人机构。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曲江新区的法人企业;
(二)统计关系在曲江新区,并按时上交各类统计报表;
(三)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齐全,符合实体书店扶持奖励标准;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五)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其他实体书店。
二、支持原则
本细则所称实体书店,根据阅读文化综合体、旗舰店、示范店、标准店、自助售卖书柜、图书角六种类型划分支持标准。
(一)阅读文化综合体:
营业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以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为重要营业形态,融合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等多种业态的复合型超大商业体,在全国具有标杆引领作用;
(二)旗舰店: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图书等出版物营业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50%,显性文化氛围浓厚,体现“图书+”新模式,在全市具有引领作用,社会效益明显的综合性实体书店(书城)。具体细化分类为旗舰店A类(10000平方米(包含)—30000平方米)、旗舰店B类(5000平方米(包含)—10000平方米)、旗舰店C类(1000平方米(包含)—5000平方米);
(三)示范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体现“书店+咖啡+文创生活+文化沙龙+生活元素”特点,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出版物实体经营企业;
(四)标准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不含),活跃在街道、社区,以满足服务群众阅读需求为主,包含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阅读休闲等业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五)自助售卖书柜:
在地铁、车站、高校、小区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定点摆放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阅读需求的实体经营企业;
(六)图书角:
在以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为主营业态的经营场所设置图书角,为群众提供“图书+咖啡(茶)+网吧”等新业态文化服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三、支持标准及申报资料
(一)共性申报材料
根据细则各条款,申报单位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实体书店专项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主体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申报单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记录,不得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
4.所有项目获批上级补助资金时,必须提供资金拨付文件及收款凭证。
除以上材料外,申报单位须根据对应政策要求分别提供其他申报材料。
(二)实体书店建设补贴:
1.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A类”,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具体执行依据《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或经营期限超过5年且2018年起完成改造的“旗舰店B类和C类”,最高补贴200万元;“标准店和示范店”,最高补贴50万元。
(1)支持标准:
①“旗舰店B类”根据实际建设及更新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②“旗舰店C类”根据实际建设及更新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③“标准店和示范店”按照1000元/平方米营业面积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注:该营业面积为出版物经营及其他相关经营区域的实际测量面积。
(2)具体申报材料:
①书店整体介绍,包括书店建设基本情况,书店规模、书店的主营业务收入状况等内容;
②书店内部照片及外部照片;
③实际建设及更新费用明细表及合同附件、支付凭证等。
3.对自2018年起在曲江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品牌书店,在享受实体书店建设补贴政策外,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24小时书店额外最高再奖励15万元。
(1)支持标准:
①品牌阅读文化综合体奖励50万元,24小时书店额外再奖励15万元;
②品牌旗舰店奖励30万元,24小时书店额外再奖励10万元;
③品牌示范店奖励10万元,24小时书店额外再奖励5万元。
注:品牌书店是指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图书经营机构;同一法人机构可在曲江新区开设多家实体书店;已在曲江新区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品牌书店在曲江新区开设新店,依上述标准获得奖励。
(2)具体申报材料:
①品牌书店整体介绍,包括品牌书店影响力分析及发展情况,新设书店规模、书店的主营业务收入状况等内容;
②实体书店的场所租赁协议(或购房证明),开设多家实体书店的需提供每一家的租赁协议(或购房证明);
③书店内部照片及外部照片。
4.对以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为主营业态的经营场所,可设置1个图书角,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
(1)支持标准:
有图书角标识,图书200本以上,独立阅读区域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且书香氛围浓厚。
(2)具体申报材料:
读书角的实景照片,改造多家读书角的需提供每一家实景照片。
(三)实体书店运营补贴:
1.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采取“能源费半额补贴”方式,于次年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连续补贴3年。
(1)支持标准:
根据年度能源费用实际支出,每年最高补贴100万,连续补贴3年。
注:取得建设或改造补贴的,当年不再给予能源费补贴(能源费包括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
(2)具体申报材料:
①书店整体介绍,包括书店建设基本情况、书店规模、书店平面图、书店经营现状、申请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等内容;
②书店内部照片及外部照片;
③申请年度的能源费用明细表(包括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及缴费凭证。
2.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的“示范店”和“标准店”,采取“运营面积定额补贴”方式,最高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3年。
(1)支持标准:
根据书店实际运营面积,按照150元/平方米/年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3年。
注:取得建设或改造补贴的,当年不再给予运营补贴;该运营面积为出版物经营及其他相关经营区域的实际测量面积。
(2)具体申报材料:
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②书店整体介绍,包括书店建设基本情况,书店规模、书店平面图、书店经营现状、申请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等内容。
3.对自助售卖书柜等自助式书店,每台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
(1)支持标准:
有统一标识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支持实体书籍售卖。
(2)具体申报材料:
①自助式书店各布点验收合格通知书;
②自助式书店各布点的实景照片。
(四)阅读文化活动补贴:
鼓励实体书店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按照成本、规模、参与人数以及影响力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1.支持标准:
具体参照《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标准表》执行。
2.具体申报材料:
(1)《阅读活动备案表》;
(2)《实体书店阅读文化活动奖励信息表》;
(3)阅读活动总结资料,包括组织成本、宣传方案、参与人数、活动照片、报道情况及此次活动的收益情况等内容。
四、申报形式
(一)申报要求:
所有计划申报本细则支持的实体书店,均需在开始执行相关支持事项时,在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进行备案。备案资料如下:
1.申报单位主体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计划申报的事项概况;
3.自助式书店验收合格通知书。
(二)申报时间:
1.实体书店建设及运营补贴
具体递交申报资料时间为每年3月1日-3月31日;补贴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阅读文化活动奖励
具体递交《阅读活动备案表》时间为每月前3个工作日;递交申报资料时间为每年3月1日-3月31日;补贴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资料形式:
申报单位均需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并加盖公章),现场审验后保留复印件。
五、审核程序
每年根据曲江新区实体书店发展实际情况,实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原则,确定支持对象。经发局、财政局作为实体书店申报企业的审核支撑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协调配合单位,负责按照管委会工作部署,配合文化产业中心,分别对接工商曲江分局、曲江税务局等,完成审核和函询工作。
(一)由文化产业中心负责,现场审验申报资料原件,保留复印件;
(二)由文化产业中心、财政局负责,制定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审签表;
(三)由文化产业中心负责,按照流程完成审签表的签订;
(四)由财政局负责,根据签订的审签表拨付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则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补贴资金:
1.意识形态导向有问题,或造成负面舆论影响的;
2.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2年;
3.违反有关规定,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虚假信息,若发生违规申报、使用、兑付等行为,则永久取消享受曲江新区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本细则是对《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的修订,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期限按照《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