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资助项目 > 西安市资助项目 > 西安市各区资助项目 >

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发布时间:2020-03-1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的重要部署,根据全市加快“书香之城”和实体书店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曲江新区实际,特制订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以“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为目标,在曲江新区逐步形成实体书店布局合理、特色书店百花齐放、阅读活动丰富多彩的全民阅读新格局,充分满足市民群众的多元化阅读体验及文化消费需求。
第二章 支持条件
第三条 本政策所称的实体书店,是指坚持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位,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曲江新区,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齐全,且在曲江新区企业服务平台注册认定的企业以及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确认纳入支持范围的其他实体书店。
第四条 实体书店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申报。
(一)阅读文化综合体
营业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以图书和各类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为重要营业形态,融合文化休闲、文化创意、文化教育等多种业态的复合型超大商业体,在全国具有标杆引领作用;
(二)旗舰店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图书等出版物营业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50%,显性文化氛围浓厚,体现“图书+”新模式,在全市具有引领作用,社会效益明显的综合性实体书店(书城)。具体细化分类为旗舰店A类(10000平方米(包含)—30000平方米)、旗舰店B类(5000平方米(包含)-10000平方米)、旗舰店C类(1000平方米(包含)—5000平方米);
(三)示范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体现“书店+咖啡+文创生活+文化沙龙+生活元素”特点,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出版物实体经营企业;
(四)标准店
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不含),活跃在街道、社区,以满足服务群众阅读需求为主,包含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阅读休闲等业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五)自助售卖书柜
在地铁、车站、高校、小区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定点摆放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人群阅读需求的实体经营企业。
第五条 在以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为主营业态的经营场所设置图书角,为群众提供“图书+咖啡(茶)+网吧”等新业态文化服务的实体经营企业。
第三章 支持方式
第六条 实体书店建设补贴
(一)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A类”,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或经营期限超过5年且2018年起完成改造的“旗舰店B类和C类”,最高补贴200万元;“标准店和示范店”,最高补贴50万元;
(三)对自2018年起在曲江新区新设独立法人机构的品牌书店,在享受建设补贴政策外,再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24小时书店额外最高再奖励15万元;
(四)对咖啡吧、茶吧、酒店、网吧、休闲中心等经营场所建设图书角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
第七条 实体书店运营补贴
(一)对“阅读文化综合体”和“旗舰店”,采取“能源费半额补贴”方式,每年最高补贴100万,连续补贴3年;
(二)对自2018年起完成建设的“示范店”和“标准店”,采取“运营面积定额补贴”方式,最高补贴10万元,连续补贴3年;
(三)对自助售卖书柜等自助式书店,每台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三年。
第八条 阅读文化活动补贴
鼓励实体书店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按照成本、规模、参与人数以及影响力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实体书店已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获得曲江新区政策资金支持的,不再执行本政策第六条、第七条相关条款。
第十条 符合本政策支持条件,同时获得上级补助资金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一条 具体申报及审核程序按照修订后的《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 本政策是对《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的修订,由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执行期限按照《西安曲江新区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西曲江发〔2019〕2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