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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曲江新区促进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0-22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加快推进曲江文化金融示范区建设,培育和吸引金融科技企业,促进金融科技行业聚集发展,构建安全有序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打造金融科技产业聚集高地及创新应用示范新区,根据金融科技产业特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安曲江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金融示范区建设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支持范围
本办法所称金融科技企业,是指依法成立,且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曲江新区,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科学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的法人机构。
第二条  支持政策
(一)落户奖励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其实缴货币资金的2%给予奖励,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在区内租赁的办公用房,五年内前三年按照60元/月·平方米进行补贴,后两年按照30元/月·平方米进行补贴。
(三)产业扶持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五年内根据其实际运营情况、产业带动效应和纳税贡献情况,以专项产业扶持资金对其缴纳税收的区级留成额给予全额补贴,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高管个税补贴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五年内根据其实际运营情况、产业带动效应和纳税贡献情况,以高端人才激励基金对公司高管人员(3人以内)给予个税缴纳额全额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五)金融支持
1.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公司,五年内从金融机构进行债权性融资的,给予2%的贴息支持,单户每年最高200万元;融资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给予担保费50%的补贴,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在境外主要市场证券交易所、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科创板和新三板挂牌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西安曲江新区关于鼓励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的奖励办法》中文创类企业标准予以奖励。
3.曲江新区政策性担保公司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推进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贷保联动业务,以股权投资、债权融资和融资担保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
4.对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金融科技企业,曲江新区金融科技产业基金按不低于实际到位投资资金的20%进行跟投。对首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金融科技企业,单户最高跟投100万元;对获得A轮(含Pre-A轮)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估值在3亿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单户最高跟投3000万元;对获得B轮及以上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估值在5亿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单户最高跟投5000万元。
5.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等相关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资质或金融牌照,对于单家企业获得的单个资质或牌照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00万元。
(六)研发支持
1.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自建研发机构,获得国家和省级立项并给予资金支持的,按所获资金1:0.5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陕西省和西安市认定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支持。
2.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主导和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对主导或参与制定金融科技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须为起草单位前五名),在标准公布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承担金融科技领域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5万元、10万元。
3.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金融科技相关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果转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总投入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产业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4.对获得国家金融科技相关技术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件奖励10万元;对完成金融科技相关技术版权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每件奖励1万元。
5.对首次通过西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每家企业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实施金额的5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单户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七)金融科技交流支持
1.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主办或承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业节等活动,经认定,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类别,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2.金融科技企业举办金融科技论坛或峰会等活动,经事前备案和事后审计,最高给与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八)员工子女入学保障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供职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员工子女,申请就读我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管委会教育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当年曲江新区适龄孩子入学需求及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
(九)员工租房补贴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35岁以下的员工,给予三年内每人每月500元的房租补贴,每家公司补贴人数最高不超过10人。
(十)高管购房补贴
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其高管在区内购置住房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20万元/人,每家公司补贴人数最高不超过3人。
(十一)人才扶持
支持金融科技优秀人才发展,对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曲江新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或《西安曲江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金融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金融科技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人才支持政策予以扶持。
第三条  申报材料
金融科技企业申请补贴资金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及申请补贴事项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相关协议、完税凭证等相关票据复印件;
(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等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五)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第四条  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向曲江新区管委会金融工作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二)金融工作局对适用奖励类型和奖励额度进行初步审核。
(三)由金融工作局牵头,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五条  结果公示及资金拨付
金融工作局根据审核结果办理专项资金付款会签手续,并在曲江新区企业服务平台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财政局向申请单位拨付资金。公示期有异议的企业,由金融工作局提出意见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视情况确定是否拨付资金及拨付金额。
第六条  同一企业可享受曲江新区各类扶持政策,但同一事项不可重复享受。
第七条  对曲江新区的金融产业创新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第八条  企业在享受本细则规定或管委会另行规定的同类政策时,不影响其申报省市级扶持资金。
第九条  自享受上述政策之年起,企业十年内不得迁出曲江新区,且不得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金融风险等情况。否则,曲江新区管委会有权追缴其已享受的本政策全部奖励。
第十条  本细则由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本政策相关条款的企业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