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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市工信发〔2019〕77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优结构促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办字〔2018〕21号),促进西安工业互联网跨越式发展,现组织开展西安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与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煤炭化工等工业产业领域,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项目与服务能力打造,培育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生态,提升本市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应用推广。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企业,通过树立标杆、示范引领、表彰授牌,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西安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要素条件及示范方向如下:
1、工业领域骨干企业建设独立运营的自用或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实现面向特定行业的生产过程设备状态监测、故障诊断、预测预警、工艺控制、质量控制,以及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城市轨交、煤炭化工、高端装备、智慧水务、食品医药等领域开展本地化和国际化的网络协同研发、供应链集成管理、产品远程运维服务等,实现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显著带动。
2、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实现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通用型架构集成,实现跨领域多类型设备接入,多平台间的互联互通,跨行业应用整合与开发,为跨行业企业服务。
二、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申报主体应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须符合“一、试点示范内容”中项目要素条件及示范方向要求。项目应已建设完成或者在建,在建项目应已有一定的成效。申报的项目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可复制、可推广,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认真填写“西安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示范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按要求编制相关文字资料并准备附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所属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协助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优先在新型化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地区中,组织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的企业申报。
(三)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试点示范,表彰授牌。
四、其他要求

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5月28日前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企业严格按照时限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