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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升级的若干措施 武新管市监〔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4-0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实施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发展战略,增强光谷企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引领力,依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4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东湖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梯度培育质量品牌领军企业
(一)树立“光谷质量”标杆。引导企业对标国际一流质量管理标准,以高质量为追求,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对首次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首次获评湖北省长江质量奖、湖北省长江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首次获评武汉市市长质量奖、武汉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对首次入选全国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全国质量标杆)的单位,给予100万元资助。
(二)培育高质量企业梯队。以光谷质量奖评定为抓手,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质量奖企业梯队。光谷质量奖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后组织开展,依据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进行等级评定,对排名在第1-2名、3-5名、6-10名的单位,分别授予“光谷质量奖·卓越奖”“光谷质量奖·创新奖”“光谷质量奖·优秀奖”。获奖单位的表彰方式、流程等事宜,按照《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推动质量技术机构集聚发展
(三)壮大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模。鼓励本地各类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技术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吸引外地相关机构落户光谷。对首次获得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对首次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资助。鼓励本地优质检验检测机构“出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对年度达成1个及以上国际检测认证实验室互认的单位,给予50万元资助。
(四)提升优势产业技术服务能级。打造全国领先的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集成电路等优势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高地,探索建立健全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对获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的试点单位,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批省、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且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单位,每年给予10万元运行补助。
三、提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五)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对通过国家或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验收合格的依托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获批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的单位,给予100万元资助;对获批设立国家标准验证点(监测点)的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对通过全国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评审的单位,给予30万元资助。
(六)支持企业开展高端质量认证。鼓励企业积极参加高端品质的评价及认证体系,对首次通过AS9100航空行业质量管理体系、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认证、ISO26262功能安全管理体系(道路车辆应用)等认证或评价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对首次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资助。
四、强化标准引领赋能产业发展
(七)实施标准引领提升行业发展影响力。对获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主导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且通过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对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50万元资助;对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30万元资助;对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会议的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次的资助。
(八)抢占优势和新兴未来产业标准制定话语权。鼓励企业参与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和量子科技、人工智能与6G通信、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合成生物与基因技术、新能源与先进半导体、空天技术与低空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领域的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10万元/项的资助;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排名在第2-6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项、10万元/项、5万元/项、3万元/项的资助;对主导制定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且符合东湖高新区重点未来产业发展的团体标准(通过标准先进性评价)的单位,给予8万元/项的资助。
五、深化质量创新建强人才队伍
(九)促进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实施质量强企战略,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关键技术开发和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应用。对通过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认定的单位,给予50万元资助;对形成国家、省级质量、标准、计量、检测、认证等典型案例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十)加强人才建设夯实质量发展根基。坚持培育标准、计量、检测、认证人才队伍,强化质量人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个人奖、武汉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的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六、构建光谷品牌建设发展生态
(十一)培育提升优势产品品牌。构建企业品牌梯度培育机制,指导企业提升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作水平,引导优势企业打造卓著品牌。对首次获得“中国精品””“湖北精品”“武汉精品”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十二)支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开展商标海外注册,建立品牌管理体系,争创品牌示范企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给予100万元资助;对以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形式成功注册地理标志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商标荣誉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光谷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光谷质量奖评审规范的通知》(武新管市监〔2019〕5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技术标准资金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市监〔2020〕3号)同时废止。本政策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6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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