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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组织开展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科技企业,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0〕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洪山区2021年度 “瞪羚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认定为洪山区“瞪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特征的科技型企业;
2.纳税征管关系在洪山辖区内;
3.产业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移动互联网)、生物与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4.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科技企业。

二、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瞪羚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1);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经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报告;
4.近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按照认定条件4中标准(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资金到位的相关证明;
6.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支持等证明材料;
8.企业近三年所获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在2021年9月3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