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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促进商贸流通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商务服务部分)-支持老字号发展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08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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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2日-6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兑现流程
1.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并根据“申报、上传材料”清单上传材料(网址https://vip.smdata.com.cn:57676/#/home)。
2.审核兑现。思明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核并复核后报思明区政府审批,在思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企业提交收款收据,思明区商务局拨付奖补资金。
三、奖励项目
1.奖励对象及内容
(1)对新获得“福建老字号”、“厦门老字号”的商事主体,分别按照省级、市级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A.申报单位应为在思明区注册登记的商事主体。
B.“新获得”指的是本政策有效期内在思明区被新认定为老字号称号。
(2)对开设老字号集合店,提升所在商圈、特色街区、步行街品牌聚集效应的,对经营面积在300(含)-500(不含)平方米,且与不少于10个老字号品牌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开办单位,给予10万元补贴;对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且与不少于20个老字号品牌签订两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开办单位,给予20万元补贴。
A.申报的老字号集合店应于政策有效期内开设在思明区辖内。
B.入驻集合店的老字号品牌应为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厦门老字号。
C.因老街区建筑特点等特殊情况,集合店经营面积的认定可酌情研究。
2.申报、上传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老字号奖励:
A.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B.老字号有关资质及荣誉佐证材料。
C.奖励金申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D.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2)老字号集合店奖励:
A.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B.老字号品牌集合经营区域的经营面积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租赁合同、与老字号企业合作协议、租金票据等)。
C.集合店正常经营佐证材料,集合店名称标识、街区全貌、门店招牌等实景图片或视频资料等。
D.申报单位与老字号企业(品牌)签订的合作协议。
E.集合店内入驻的老字号企业(品牌)有关资质及荣誉的佐证材料。
F.老字号企业(品牌)在集合店正常经营佐证材料。
G.奖励金申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H.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附件:
1.奖励金申报承诺书
2.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
思明区商务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