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 动态信息 > 行业动态 >

深圳市龙华区企事业博士后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申请深圳市龙华区企事业博士后资助时,对设站单位及在站、出站博士后的适用时间是否有要求?
答:适用于2016年8月28日后批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基地,以及博士后资助资金的管理及相关工作。


出站博士后是否需直接到龙华区工作?

答:出站博士后是指经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基地等培养的,期满出站直接分配到区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申请人需期满出站,并在出站后直接分配到龙华区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申请人提前出站,或期满出站公司、单位不在龙华区内都不可以申请龙华区的博士后相关资助。


在站博士后享有哪些资助?

答:给予区在站博士后四个方面的资助。
一是:日常经费补助。
二是:配套生活补助。对在站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享受市生活补贴(市每人每年12万元,总额不超过24万元)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的配套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分两次发放。
三是:研发津贴。对承担市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在站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每月0.2万元研发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
四是:学术津贴。在站博士后人员可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经所在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基地同意,参加与研究领域紧密联系、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国内(境)外专业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按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每人每年补助一次。


出站博士后享有哪些资助?

答:给予区出站博士后四个方面的资助。
一是:安家补贴。对出站选择到区从事科研和技术转化工作,给予每人20万元安家补贴。
二是:配套科研资助。对出站选择留(来)区从事科研和技术转化的博士后人员,可享受与市等额配套(市科研资助为3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分三次发放。
三是:博士后培养奖励补贴。鼓励区企事业单位与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流动站、工作站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对区企事业单位通过联合培养每引进1名出站博士后人员,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可一次性申请5万元奖励补贴。
四是:成果转化奖励。借鉴先进城市博士后管理经验做法,对出站博士后人员研究成果在区应用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审核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站博士后人员的考核结果,是否需要备案?

答:设站单位应当为在站博士后人员建立考核制度。博士后人员进站后三个月、一年、两年,由设站单位对博士后人员进行开题、中期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区组织部门备案。


龙舞华章计划的多项资助补贴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答:已经申领了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不可申领安家补贴、生活补贴;已申领优秀青年的人才津贴不可申领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