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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07-21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申领奖励补贴对于劳动合同、社保、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高层次人才申领奖励补贴,要求与区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在区用人单位全职创新创业12个月以上,且申请奖励补贴时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且不含补缴社保记录)、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以上。其中,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参照执行。


认定成为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后,可以申请多少奖励补贴,补贴如何发放?

答:(一)龙舞华章计划杰出人才实行弹性奖励机制,对全职在龙华区创新创业的,参照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对非全职创新创业的,每年须在龙华服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经综合评估其贡献后,给予相应奖励补贴。
(二)龙舞华章计划A类人才中,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承诺在龙华全职工作5年以上的,最高可给予300万元配套奖励补贴;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带头人,承诺在龙华全职工作5年以上的,最高可给予200万元配套奖励补贴。
(三)对龙舞华章计划B类人才,承诺在龙华全职工作5年以上的,最高可给予80万元奖励补贴。
(四)对龙舞华章计划C类人才(成长型高层次人才),承诺在龙华全职工作5年以上的,最高可给予64万元奖励补贴。
申请人自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任期年度,符合条件者可申领当期奖励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奖励补贴,每人每一任期年度仅限申请一次。奖励补贴原则上每个任期年度发放一次,第一年发放奖励补贴总额的30%,第二、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10%。发放时间为申请获准后的次季度。
之前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标准按原办法执行。


如果重新认定了更高层次的人才类型,奖励补贴如何发放?

答:高层次人才层级发生变动的,其奖励补贴重新核算,已发金额合并计入变动后应发金额,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发放。


申请人和配偶都是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有冲突吗?

答:高层次人才有配偶的,奖励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可选择其中一方申请。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奖励补贴。


已申领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是否可以继续申领龙舞华章计划相关补贴资助?

答:已认定为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无论是否已申领奖励补贴,均不得再申领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相关资助及出站博士后人员安家补贴。


配偶就业奖励是发放给个人还是单位?

答:配偶就业奖励是发放给帮助高层次人才配偶实现就业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成功1人给予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0元的奖励。


各综合保障相关事项都由哪些部门受理?

答:属于奖励补贴的资金申请,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后按程序办理;属于免租人才住房的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属于住房安居补贴的申请,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后按程序办理;属于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的申请,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属于子女入学事项的申请,由区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属于医疗保健有关事项的申请,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