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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贷款贴息(银政企合作项目贴息)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3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区域

项目

申请条件

融资金额

南山区

科技金融贴息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2、经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申报,获得A级以上评级(含A级),并在贷款前取得放款确认书; 
3、从区科技主管部门的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小微促进贷

1、在南山区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规模符合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以企业营业收入为准);
3、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导向;
4、有稳定的经营场所;
5、在深圳市内的银行合法获得贷款;
6、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

按实际支付利息的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加速企业上市进程

1、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拟上市企业备案登记或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已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完成上市促进贷备案,获得合作银行一年期贷款,贷款到期没有发生逾期还款、欠息等违约行为;

按实际支付利息的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上市企业主营业务发展

对上市企业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短期流动贷款给予融资扶持。

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0

 

鼓励上市企业做大做强

对上市企业获得的并购贷款

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0

 

技改贷款贴息

对上年度技术改造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或者工业产值纳入南山区统计的企业

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贷款金额和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