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软件产品评估流程及材料
(一)评估流程
1、企业自愿申请:下载《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及附表,按照要求填写后,提交纸质材料。
2、预审:省软协每单月(即1月、4月、7月、10月)1-15号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的申报材料,进行反馈,要求进一步完善补充;对不符合评估条件的软件产品不予受理评估;对材料齐全、符合评估条件的软件产品,正式受理其申报材料。
3、评估:省软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
4、公布:每批次通过软件产品评估的名单,在省软协网站和全国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评估结果。
5、报备:评估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6、发证:通过评估的企业到省软协领取《软件产品证书》。
(二)申请材料
1、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
(1)国产软件产品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申请评估,也可由相关部门委托评估。同时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下表所示。
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览表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份数 |
要求 |
1 |
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附件7),产品评估导入模板(附件10)电子版; |
1 |
附件7纸质原件及电子版,纸质件需按表中要求盖章、签字,产品评估导入模板(附件10)电子版(电子版须发邮件)。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 |
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企业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
1 |
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
1 |
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