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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软件企业评估变更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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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重大变化等事项,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软协书面报备。
2、省软协依据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若企业发生变更后仍满足《软件企业评估规范(试行)》要求,但《软件企业证书》所载信息发生变化的,收回原证书,换发新证书,原证书号不变;企业发生变化后不满足《软件企业评估规范(试行)》要求,则收回原证书。
3、申报程序
(1)《软件企业评估变更申请表》。
(2)每季度第一月1-15号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随同下批次双软评估结果一同公布。
(3)领取变更后的《软件企业证书》。
4、提交材料
变更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以下顺序装订。
(1)《软件企业评估变更申请表》;
(2)企业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工商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变更后的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软件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