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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软件产品延期评估申请要求

发布时间:2020-02-27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1软件产品评估有效期为5,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期。软件产品延期评估流程及相关要求与初次评估相同。如果软件产品升级、版本号改变,则应重新申报软件产品评估,原软件产品证书废止。

2、需延期评估的软件产品,应在《软件产品证书》到期日前一批次的1-15号内提交延期评估申请材料。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1

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1

纸质原件及电子版,纸质件需按表中要求盖章、签字。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1

纸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

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3、通过延期评估的软件产品,换发《软件产品证书》,申请企业、证书编号等保持不变,发证时间变更为延续评估的时间;未申请延期评估或未通过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