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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5-06-26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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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补贴。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引导校企联合技术攻关。支持与高校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在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时予以优先支持,每项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与高校联合承担国家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开放业务场景,支持校企合作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发的产品,优先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按政策给予支持。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校企协同创新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示范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3、工业: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30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50万元。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4、发挥科技保险保障功能。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参保的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利保险,最高给予50%保费补贴;单个企业投保年度累计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时长不超过3年。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