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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奖励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5-06-24内容编辑:宇辰管理 点击数:

天津市
1、对经评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基础,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先进基础工艺等领域,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分级分类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天津市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3、
对首次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成为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4、
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且通过国家年度考核的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次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每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述奖励金额累计最高200万元。
对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贴息,纳入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名单后不再享受该补贴。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贴息,纳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后,已获得的补贴计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获得的50万元补贴内。
《2024年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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